新教育改革一直在强调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教育理念。课堂教学中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虽然教育理念背的滚瓜烂熟,,但当回过头来反思自己的课堂教学时,突然发现自己做的远远不够。
看着自己《生物与环境组成的生态系统》的PPT时,感觉这节课的内容一目了然,逻辑清晰,想着课堂气氛应该会比较活跃,学生对知识的把握应该也比较准确。 对这节课充满了信心,事实上,真正上课气氛也比较活跃,自己认为学生对这节课知识掌握的不错。可是课下当看到学生的作业时,我懵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我一直在想,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呢?当我在给学生讲解有机物概念时,突然醒悟过来了。初中的孩子只是十一、二岁的年纪,逻辑思维能力还不够强,我却把他们想象的和我一样。一直都是我以为他们懂了,并不是他们自己懂了。那一刻突然就想到了“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活动”这句话,也让我思考该如何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
学生作为学习活动的承担者,是学习的主体。我们在课堂教学中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那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呢?一、相信学生的学习潜能。具体来说就是:学生能自己掌握的知识,老师不要讲(或少讲),曾有学生就提议说,有些内容可以自己下去看,不用课上讲;学生能自己发现得出的结论,老师不要代替学生得出,并给学生思考的时间;学生能自己动手去做的事情,老师不要代替学生去做。要充分相信学生,放手发动学生,为学生提供主动发展的时空,这是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必要前提。二、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自主意识是指学生对自身在学习活动中的地位、责任、需要以及心理状态的自我意识,它是教学中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基础和动力。学生不是无条件的存储器,教师传授的知识只有通过学生自身的努力才能转化为他自己的财富,任何人也不能代替他们学习。也就是说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认知的主体。但学生的自主意识不是自发产生的,(特别是初一的学生,甚至不知道学习对他们而言有什么意义)而是在教师的启导和他人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从心理特点来看,学生有自主探究和创造的潜能,自主性学习本身可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机以及求知欲,它注重的是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及主体性人格培养,通过掌握自主性学习的方法最终来获得对知识的掌握和问题的解决。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不仅是要教学生知识,还要教学生学习的方法。教给学生的学习方法,并非把外在的学习方法强加于学生,而是要帮助和鼓励学生形成具有自己鲜明个性的学习风格。掌握学习方法,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是以后学习各项知识所需的,也是创新人才所需要的。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还要鼓励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让学生满怀信心地学习。我们要善于用“很好”、“没关系”、“你的回答很有见解”等词句不断增强学生自信心,并渗透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对于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这是我现在应该主要努力的两个方面。
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很重要,不能仅仅流于形式。而学生知识的掌握与我理想的有差别,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对学情的分析不够透彻,这是我的弱点,也是我努力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