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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保主任在党委、主管校长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处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安保工作长远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和规划,并根据目标和规划,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安保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加强保卫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增强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教育安保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廉洁勤政,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安保人员形象。
三、认真抓好安保人员的业务学习,努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卫工作业务知识。熟悉本单位的教学、生产及其他活动情况,了解保卫对象的特点、规律,苦练基本功,提高执法水平、业务素质和处置各种问题的能力。
四、积极当好学校党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善于发现和解决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突出问题,经常向领导和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报告工作,综合情况,每月汇报一次,重大情况,随时请示报告。
五、安保主任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对外要协调好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校内其他部门的关系;对内要做好与各处科室的协调工作。对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各科室自身难以解决和完成的任务,及时给予协调,本处自身难以完成的任务,应及时报请主管领导予以协调。
六、安保主任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布置下段工作计划,并对一些带全局性的工作在全体安保会议上安排,使全体科室干部了解全局,树立全局观念。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安排和部署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落实和完成工作任务。
七、 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建立健全全处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做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职责明确,任务清楚,有章有序,整齐划一,务实高效。达到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档案建设,装备建设规范化与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保卫工作队伍的整体防范能力。
八、 安保主任在工作中要增强政策观念,在上情下达,来访接待,答复和处理问题时,头脑要清醒,处置要果断,原则性要强。凡有悖于上级政策的事或牵涉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或公安部门请示汇报,切忌自做决断。
九、安保主任应协助校长或分管校长做好工作,重大问题应及时研究商量,征得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后,再执行。在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应善于决断,勇于负责。随时承担校长、主管校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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