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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6-19 1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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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书,是一杯美酒,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不断攀登知识之巅。读一本好书,犹如畅饮琼浆玉露,沁人心脾,又如倾听天籁之音,余音绕梁。
暑假期间,我就读了一本好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至今让我记忆犹新。故事说: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诚的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玛利欧。由于对城市的陌生,它常常闯祸,但在朋友的帮助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它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大家,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了远近闻名的音乐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思念起乡下的自由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重新开始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然而,让大家不解的是,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柴斯特为什么会在事业巅峰之时选择回乡退隐呢?没错,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是也同样让它感到很累。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晴空万里或月圆时分,它就会尽情鸣叫,因为它有心情,现在不管有没有心情,都一定要在上午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各演一场。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哪个更快乐?柴斯特选择了自由的快乐,所以返回了自己心爱的故乡。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很多,友情的可贵,自由的重要......名利也许很重要,但在自由面前根本就一文不值。有一首诗说得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大家还等什么,赶快翻开《时代广场的蟋蟀》,还有更多知识的琼浆等着你去细细品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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