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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次日,我把乔治·赛尔登的名著《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我心里的两个瓶子,一个装着伤心,一个装着快乐。这两个瓶子被一个无形的大手给推翻,里面装着的伤心和快乐全部都散在了我的心脏了,我的骨头里,我的血液里········
主角柴斯特,是一只从康ni狄格洲下乡来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他认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见了爱它的主人——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歌声,回报了它对玛丽欧的真挚感情,帮玛丽欧一家脱离了困境,而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歌唱家,但功成名就的它却满心失落,开始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在玛丽欧睡着时,搭上了去康涅狄洲的火车。
整本书都完了,我的心里不知道是被快乐占据着还是被伤心占据着。当我看到蟋蟀柴斯特帮助玛丽欧已经脱离困境时,心在想:“这么小的蟋蟀,竟然这么有魄力,这么有勇气,这么富有音乐感,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它竟然能用歌声吸引这么多人,我认为这只蟋蟀真是太了不起了。”当我看到柴斯特不声不响的离开玛丽欧时,我心里每个部位都认为柴斯特太无情了,可当我看完整本书是,我突然明白了柴斯特为什么要走,因为自由·······
每个动物都会想要无限的自由,柴斯特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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