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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欣赏《好听的黄梅戏》活动反思
前不久,**区教体局开展了**区幼儿园“聚焦核心素养,打造品质课堂”课堂教学评比活动,这次评比活动我上的是音乐欣赏《好听的黄梅戏》。
因为这学期我园开展的课题正是黄梅戏,从孩子的兴趣出发,我选择了黄梅戏打猪草片段《对花》。由于黄梅戏的唱词幼儿很难理解,他们不能像成人那样抽象地理解音乐作品,因此在音乐欣赏活动中,他们需要依赖一定的音乐操作活动、游戏活动来感知和欣赏音乐。新《纲要》中指出:“鼓励幼儿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达自己对艺术作品的理解”,“重视幼儿的体验和情感的表达,尊重幼儿的需要和感受。”我觉得在此次活动中自己对纲要和指南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彻底,活动设计和组织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设计不太合理,教师对于学科特点的把握和理解还不够。
什么是音乐欣赏?它是一种审美的艺术活动。作为一首乐曲,它首先是一种听觉艺术,对乐曲的欣赏,应该先从充分的、优质的“听”开始。那么是不是不可以用动作来表现对音乐的理解呢?当然不是,要给孩子充分的时间去听、去想,然后再表达。在幼儿多次欣赏音乐后,鼓励孩子把对作品的理解自由发挥出来,这时孩子的动作表现才是具有实在意义的,是对乐感比较正确的理解和表达。
二、组织活动不够流畅,对欣赏主体的反思——切勿角色颠倒
在音乐欣赏活动中,幼儿是欣赏活动的主角,教师更多的是引导者和支持者的角色。但有时,教师在幼儿面前往往不自觉地充当着全知全能的角色,主要表现为指导语过多、线索过多、发问过多、控制过多。事实上,成人与儿童的体验有时会有很大的差别,成人不要把孩子们天真大胆的想像引导到千人一面上来。同时,幼儿之间也存在着个体差异,在欣赏、理解音乐方面有着不同的看法和感受,教师要善于倾听,要通过多种方法激发、引导幼儿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说出来,以求师幼互动,产生共鸣。对于没有进入欣赏状态的幼儿也要多引导、提问,激发他们的欣赏兴趣,并及时地对其进步表示肯定和鼓励。对于表达不够准确、对乐曲感受在理论上存有偏差的幼儿也要及时地给予指正和引导,使他们的欣赏能力得到提升。给孩子更多的宽松时间,把时间交给孩子。不必担心孩子听不出乐段,分辨不出音乐旋律、结构,孩子本身就是有个体差异的,听不出正代表他们对乐曲的理解还不够,欣赏的目的还没有达到。这也是多给教师许多反思的机会,为什么会听不出?是听的不够还是不感兴趣?有没有更适宜的教学方法?
三、对幼儿表现方式的反思——切勿喧宾夺主
音乐欣赏是听觉的艺术,但是单一的倾听会让幼儿感到枯燥、乏味,注意力不易集中。特别是黄梅戏,孩子很难听懂唱的什么内容。所以我们让幼儿不仅用哼唱或用耳听,而且采取了综合动作、舞蹈、语言、游戏、表演等丰富的表现形式。但很多活动设计过于“丰富”,以至在一个音乐欣赏活动中,孩子们一会儿在听故事,一会儿在角色表演,一会儿又跟着图谱打节奏,甚至又去用笔作画等。殊不知,用动作、舞蹈或语言来表达,是孩子们在欣赏音乐作品时最自然的情感流露方式,而不是教师刻意设计的几个环节,而且音乐欣赏重在对音乐作品认真地感受、欣赏,并不一定要完整地学习、歌唱、记忆和表演,所以我们在音乐欣赏活动的设计中切忌堆砌不同的表现手段,喧宾夺主。
这节音乐欣赏活动环节过多,一味的追求活动内容、形式的丰富,这也正是很多老师设计活动时普遍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我们对《指南》和新《纲要》精神领悟的还不够,理解片面。如何选择最适宜的教学方法来组织教学确实是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反思本身就是一个深入学习和自我提高的过程,我将把自己获得的经验教训积极运用到以后的教育教学中去,不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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