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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作文我也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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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作文我也追“星”
戏说“明星”
  都说当上明星好,就是条件有点高“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微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苏轼说:“出名难,难于上青天。”
  冯梦龙则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出名全不费工夫。”
  白居易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魏子安说:“一成名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曹雪芹说:“舍的一身剐,敢把明星拉下马。”
  海明威也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不出名。”
  裴多菲也说了句相当经典的话:“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出名故,二者皆可抛。”
  关汉卿说了:“明星自有明星福,莫为明星作远忧。”
  玛格丽特。杜拉斯说:“与你出名前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关注的容颜。”
  莎翁说:“开不开演唱会,这是个问题。”
  海子说:“愿你在娱乐圈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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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1:0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追星生活

  要说起追星,我的理论啊,可以装一火车。不信?看看就知道了!

  追星NO.1:周杰伦

  本人狂爱周杰伦,不管他的什么歌,我都不会错过。所以我每次做作业,都会一边写作业,一边听MP3,那叫一个悠哉啊!我想所谓的“一心两用”,也不过如此吧。每当这时,总会半路杀出个“母夜叉”――老妈!听听,“哎呀,我和你说过几遍啦,做作业时不能听歌!况且还是那个只会‘哼哼哈嘿’的……”老妈自知失言,赶紧闭上了嘴巴。而我却像连环炮似的念开了:“‘哼哼哈嘿’怎么啦?你不也这样吗?我就是喜欢他怎么啦,啊?你看不惯他是你没品味啊,你知不知道哇?……”

  追星NO.2:厉娜

  我不仅爱周杰伦,而且还是厉娜的铁杆粉丝。我知道她的一切资料,包括她家里几口人,人均几亩地,地里几头牛(对不起,武林外传看多了)我都知道。

  以前我经常认为“有其女必有其母”,可是现在却变成了例外。老妈竟染投靠了“维生素”!我差点气得吐血。当天就向老妈递交了“交战书”,发誓与她势不两立!

  至今为止我们之间的战争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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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1:0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追星”现象

  “追星”如今已成为一种时尚,成为年轻人的标志。其实“追星”并不是一种好现象,但如果适当的,选择好的“星”做为自己学习的榜样,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许多人却以夸张、疯狂的态度“追星”,不仅没有好处而且对社会也无益。

  那些“明星”和我们一样,也是人,不是神。有些人疯狂到为了得到他们的东西,不惜一切代价。记得电视上报道过,有四个女生太喜欢自己的偶像,但却怕对他不够忠诚、热心,并决定要将那偶像永远留在她们“心中”,便活生生地吞掉了那偶像的照片。那样有什么用?这样就在“心中”了吗?到头来还不是一个个的被推进手术室!那照片有用吗?这样疯狂地崇拜有意义吗?有的甚至为了偶像而要轻生自己。这种做法实在太恐怖了,扰乱了社会秩序,增加了家人的负担。这样子追星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

  正因为那些Fans的太过热情,使那些原本和我们一样是工作者的“星”渐渐忘却了自己真正的价值。但有一件事情让我难以忘却。

  一次,一个电影明星来到汽车检修站,一位女工接待了他,可那位女工却对他的到来没有任何惊讶和兴奋,这便引起了这位影星的注意,其实那位女工很喜欢他,也爱看他的电影但她却没有像别人那样疯狂、热情。她说:“您有您的成就,我有我的工作,您来修车就是我的顾客,我会热情的招待您,如果您不是明星了,再来修车,我还是一样热情的招待您。”最后她说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人与人之间不应该是这样吗?”是啊!这就是明星的价值,真正的价值。他们就和我们一样,为什么我们要放弃掉自己所有的,去盲目的崇拜呢?

  可是既然社会上有了“追星”这一现象,所以我们也可以适当的“追星”,选择品德好,有益于我们自己的人作为自己的榜样。其实“追星”有好有坏,但好与坏就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了。

  像“追星”这一现象的流行,我们需要独立思考,了解它们所具有的意义所包含的价值,避免盲目效仿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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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2:00 | 只看该作者
追星族曰

  身为追星族的一员,我深感荣幸。我们这个大家庭是为了明星而成立,我们是为明星而活。他们哭,我们会跟着哭;他们笑,我们会跟着笑。他们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是我们精神的动力。他们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

  为了我们心爱的明星,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地做任何事。

  明星演唱会时,不管门票价位多高,我们会“倾家荡产”去买,我们要为他们捧场。

  演唱会结束时,我们会冒着大雨在门口等待明星,为的是他们的亲笔签名。

  街上,明星的海报,我们必购无疑。

  家里,明星海报,贴满了整间屋子。

  父母为我们买的,用来抄功课笔记的本子,记满了明星的资料。

  有关明星的八卦新闻,我们全都了如指掌。

  电视上,娱乐频道是我们的快乐大本营。

  我们不能一天没有明星,不能一天听不到明星的消息,不能一天在电视上见不到心爱的明星,没有了他们,我们会废寝忘食,我们会精神萎靡,我们会慢慢颓废……

  明星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父母是明星。他们要我们笑,我们绝对不会哭。我们一切听从他们的安排,一切随他们的意愿行动。

  我们追星族是世界上最光荣,最高贵的“种族”,我们一生,为明星而活。

  我为我身为追星族而自豪,骄傲。

  追星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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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2:00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个题目,我犯难了:我可不是狂热追星组哎!不追星是可以,作文不写不行,怎么办呢?在脑海中搜索搜索吧!看着书包上挂的饰物、挂件,突然灵光一现——追他好了!

  他是谁?给读者们一点线索吧:凌乱的黑发,皎洁的眼神,翘翘的鼻子,矮矮的个子,戴一副黑框大眼镜,系着红领结,手腕上戴着手表,永远的白衬衫、蓝外套、吊带灰短裤、白袜子和特大号红白球鞋。此人极不安分,总爱跑来跑去,像穿梭在水中的泥鳅似的。对于身边簇拥的一堆小学生总露出无奈的表情——他自己不也是个小孩吗,怎么会这样看待同龄人呢?我们先不下定论。大家应该早就猜出他是谁了吧?对,就是他——关东的名侦探,江户川柯南!

  “江户川柯南?为什么他的姓和日本着名小说家江户川乱步相同?为什么他的名字和英国着名小说家柯南·道尔一样?”因为这是假名呀!柯南的真实身份是高中生工藤新一,在与女朋友毛利兰约会的时候发现可疑的黑衣组织,由于观察太入神了,被黑衣组织发现并灌下毒药。不料新一并没有死,却化身为六岁的小男孩!于是结合两位侦探小说家的名字,自命名为江户川柯南。以前的好朋友阿笠博士将他寄养在不知情的小兰家中。小兰的父亲毛利小五郎是个蹩脚侦探,没神经、没头脑,常常自以为是,是个自大狂。起初他看柯南十分不顺眼,抱怨要照顾这么一个小孩,然而当他见到柯南的一大笔抚养费,立刻改口说,这个孩子多可爱啊,哈哈哈哈……还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呢!于是,新一的新生活,就以柯南的名义在女朋友家展开了。

  每次毛利外出办案,柯南总吵着要跟去——当然啦,他不去,我们看什么?毛利当然很不情愿,而且这个小家伙总爱私自行动,弄得别人头大,他自己又总要挨毛利的拳头。不过作为侦探,当然要观察出事现场的状况啦!地毯上的花粉、照片上的时钟、电梯按钮上的痕迹和嫌疑人的每个细微动作,都瞒不过柯南的眼睛。一次,毛利接到绑架案后火速前往现场,在与罪犯的电话中听到被绑架的孩子说那里有好大的鲸鱼、烟囱,还有很多的螃蟹。毛利带着大队人马四处寻找鲸鱼、烟囱和螃蟹,去了水族馆,去了工厂,去了买小饰品的街道,都没有发现任何线索。而柯南无意中发现天上飞过某厂商的广告,是由鲸鱼行的热气球携带飞行的。他顿时开窍,推算出通话当时鲸鱼的位置,果然找到了一栋从侧面看非常窄,就像烟囱一样的建筑。按照相对位置,柯南登上另一栋大楼,在观光电梯里望下去,露天的餐桌椅就像一只只的白色螃蟹!最终,柯南在这栋酒店大楼的门口,发现的被绑架的孩子和罪犯。我不禁佩服起柯南敏锐的观察力与判断事物的直觉来。他的思维能像网状扩散、拓展,不局限于线索中的字眼,而是联系到孩子的目光中与这些字眼有关的事物,结合实际与猜测,做出准确判断。柯南的行动十分有计划性,因此看到的所有情况能与猜测完全符合,条理清晰。若是这些优点我也具备,把它们应用到班级管理与学习安排中……看来得努力才是!

  而在一剧场版中,柯南不但观察到了细微的线索、研究过了人们的行动,还十分勇敢地含着一口气潜下海去解救被重物困住的小兰。然而把空气送给小兰后,他自己的脚却被夹住了,小兰在迷糊状态下将他看成了新一,把空气送还给柯南,柯南才得以脱身。也许只有情侣间才会有这样的默契与心吧!柯南立刻卸下自己的背带(伸缩功能),绕在一根大柱子上,拉起重物。而毛利此时也已赶到,救出了小兰。在遇险时刻临危不惧,愿意冒生命危险解救他人,还能机智地想出办法,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啊!

  但是,一个孩子的话,谁会认同呢?谁又会相信,一个孩子有那么大的能力呢?柯南每次破案,都是利用阿笠博士为他发明的手表麻醉枪瞄准毛利小五郎,发射,再利用蝴蝶结变声器模仿他的声音,把真相说出。谁知毛利又是个厚颜无耻、大言不惭的家伙,虽然觉得怪怪的,还是把功劳往自己身上揽。对柯南很不公平,可是却帮了他隐瞒自己是身份。虽然如此,柯南还是积极地破案,不存有一丝私心,不愧为敬业的好侦探!

  虽是虚构人物,但柯南的观察力、联想力和他的条理性,他的常识和他的爱心,他的“事业心”,都是最值得我“追”的。柯南,是没有偶像的我所“追”的闪耀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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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2:00 | 只看该作者
追星丧父谁之过

  ——我看杨丽鹃追星事件

  其实我从06年就知道这件事了,当时仅仅觉得杨丽鹃过于疯狂。而在今年的三月二十七日,我又听到了杨父在杨丽鹃见到刘德华之后跳海自杀。出现这样的悲剧,谁之过?

  虽然杨丽鹃及其母,还有其死去的父亲都将这悲剧的原因归结于刘德华,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杨丽鹃的自私和不理智。

  杨丽鹃追刘德华十三年,初中毕业之后就没有去上学,浪费了宝贵的青春年华。而这原因就是杨的一个梦。她梦到刘和其握手等,就认为刘会想着她,为刘浪费十余载光阴。这真是可悲!梦仅仅是幻觉,怎么能当真?追星十三年,就没有想过这个梦将她玩弄于股掌之间十三年?!用自己不真实的梦支配自己的行动,倾家荡产,没有任何意义!!

  杨说自己只为见刘一面,之后就过自己的生活。可是她见了刘N面,依旧要追他!为什么?自己的自私!她只为自己的私欲,不管不顾父母!在06年杨参加了刘的演唱会,并且是VIP门票,已经够近了吧,可是她并不满意。她还要再见刘。这个时候,她的父母都怎么样了?她的母亲在病床上!他的父亲在外饿肚子!她拿着借来的五千块钱去买门票,置父母的死活于不过!多么自私。也许这对父母是爱孩子的,一切都满足。但是这也滋养了她的自私!杨想着刘会安排一个小时的谈话。可悲!!我相信刘永远不会夸奖杨的。杨用这种极端的方式,给自己的父母造成伤害,不肖啊!

  今年的三月二十五日杨父跳海自杀,这个原因,我想并不是杨父认为刘做得过分,而是想用这种手段制造舆论,使刘见杨一面。前两次来港均没见到刘,杨父怕自己的女儿再次落空希望,用此方法。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希望杨丽鹃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追刘德华了。逼死了自己的父亲不要再逼死自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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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0:12:00 | 只看该作者
愚蠢的追星族

  杨丽娟这件事情诞生之后,以前一直鲜为经传的追星疯狂事件很多都在网上一下子全跳出来,看后着实让我非常吃惊,他们的行为,在常人的眼光里都是不理智的,而杨丽娟的例子,就像把疯狂追星的行为作一次检阅,让所有人见识一下追星危害的一面。

  杨丽娟极度痴迷刘德华,还早将他当成是“一家人”,从父母的强烈反对,到父母不得不跟女儿一起疯狂追星,还弄成债台高筑,到现在,为让女儿能再见到刘德华一面,老父以死成全,遗书还要把刘德华骂了个透,将导致他们家破人亡的罪行全赖在他身上,敢说自己不是追星,不是崇拜偶像,实在是可笑可悲。

  当然,崇拜偶像不是这个样子,像杨丽娟一家的行为,是盲目痴迷,与偶像见面真的有这么紧要吗,竟然令自己家破人亡,如果偶像是以故名人,下一步要不要自杀去追寻他的灵魂?我觉得现在的年轻人追星都是看哪个帅哪个漂亮就把头栽过去,渐渐地将他当成自己的爱人,然后又追随到有他出现的地方,若见不了就恨他无情,骂他没良心“爱侣”也不见见,不就是坐在舞台下某处嘛,走过来不费多少力气,天南地北我也追随你啊。愚蠢的追星族早以把自己活在一个跟明星一起生活的幻想空间里,在大街小巷里发现一些有关明星的蛛丝马迹宁愿饭也不吃,觉也不睡地追寻到底。平时,万一有人在自己面前说那个明星的坏话,不跟那个人打架也得反脸,哪怕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真不明白追星们他们的思想,明星充其量只是影视娱乐的工作人员而已,明星的魅力是影视公司打造出来的,现在中跟普通人没什么分别,而且明星对社会的贡献比不是那些科学家和学者,崇拜明星实在无聊之极。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报道,有些人为了警示年轻人别要盲目追星,在公众场合把刘德华的海报、专辑CD等等当场销毁。这种方法根本起不了作用,问题是出在追星者身上,跟明星没大关系,别说销毁珍藏版的刘德华CD,就算灭了刘德华也不能改变追星者的心态,有时候更是变本加厉。我认为,崇拜偶像四个字已经有点盲目的意思了,欣赏偶像才是理性的爱慕,要喜欢明星,就别喜欢他们样子,要喜欢他们才华,喜欢他们的美德。更要理智地与明星保持距离,因为星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当走近的时候,星就没可能比远看的时候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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