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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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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5 0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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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套压在石头下
4月10日,西霞院初级中学两个学生来到黄河渠边跑步,一个看渠老头给他们看了石头下压着的一件紫红色衣服。学生回校后汇报,学校通知了家长,雷家当即报了案,一同赶到黄河渠上。
朱小丽一眼认出了女儿的衣服,随后,众人看到了石块上的字迹。
中午11点左右,黄河渠道管理所将水抽干。下午近5点时,雷梦佳尸体在临近华阳电厂的渠底被发现。
警察问雷大生:“要不要做法医鉴定、继续查找死因?”雷大生摆了摆手。“我说不用了,已经很清楚了。”
“他们要是打孩子,我家娃儿反倒一点事也不会有。老师让同学民主投票赶走孩子,太伤自尊心了,我家孩子好面子。”事过近一月,朱小丽分析:“佳佳确实调皮,估计老师也不想管了,又不好让她直接回家,就搞了个看似民主的全班投票方式当借口。”
雷大生和朱小丽认定,正是学校所谓的民主投票逼死了女儿。
校方则对《法治周末》记者坚称,全班投票与雷梦佳之死并无因果关联。
“首先,这个孩子性格比较外向、开朗。这点老师、同学甚至父母都不否认。”在李校长看来,雷梦佳经常欺负其他同学,快15岁才上初一定有原因。
“这孩子在宋庄镇七里小学读六年级时就复读了一年。初一先是在宋庄镇念,因违反纪律被劝退,又到了白鹤镇初级中学,仍被劝退,这才又转到了我们这里。”李校长称,“我听七里小学校长说,他们父母对这个女儿也很无奈,对于让不让她上学的矛盾分歧十分大。学生们平日也都很害怕雷梦佳。她平日只有隔班辉辉一个朋友”。
《法治周末》记者抵达西霞院中学时,学校“五·一”调休提前放假,学生们都已回家。
雷大生和朱小丽对记者表示,女儿虽在外调皮,但在家十分乖巧。“我平日在外拉猪,孩子只要大框架不出问题就成。孩子打架我说她,她也会哭鼻子。但她从来不逃课。”
朱小丽说,雷梦佳刚入学就是班长。
雷梦佳的班长亦由全班投票产生。
但李校长说事后周老师了解到,雷梦佳竞选班长前给每个同学发了一包口香糖。“周老师当时一是考虑尊重投票结果,二是考虑她会以身作则。”
“据此我们觉得这个孩子开朗、心理承受力较强,周老师可能也基于其平日表现,因材施教。并且投票时,老师已特意让雷梦佳回避。”李校长说。
李校长的第二个依据是“这个孩子平日就爱开死亡玩笑”。“这次失踪后,从老师、同班同学甚至父母也都认为她不会去寻死。这点你可以随便去问。”
李校长的最后一个依据缘自尸体打捞现场。
《法治周末》记者在现场看到,黄河渠道坡面较陡,斜角均超过50度。
雷梦佳当日在堤上平台给父母、好朋友写下遗言后,在水渠南面第二道近水的斜坡上,留下了“雷梦”二字。
“以常识分析,她如果要自杀,一定会把自己的名字写完。但在现场还有一个‘佳’没有写完,可见当时她有可能是洗手时失足落水。”李校长认为,“这孩子果真一心寻死,当时又怎么会想起把外套脱下来,还压在石头下?”
“名字还有一个字没有写,很可能当时水已太深,把孩子淹了。”雷大生亦主动和记者提及了此细节,但他认为这并不能掩盖投票一事给孩子造成的巨大伤害。
擅自离校的责任认定
在西霞院中学4月15日就此事提交孟津县教育局的调查报告中,《法治周末》记者看到标题内容将此事定性为“擅自离校后溺水身亡事件”。
李校长亦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学校在这件事上不用负任何经济赔偿,但是可以给点钱作为家长安慰。”
事故发生后,李校长被停职,担任代理校长。
李校长拿出《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给记者看,这个由河南省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事故,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第五项情形为:学生擅自离校、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记者查阅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内容为: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其中第二项情形为: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有专家亦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该规定为教委内部文件,只要与国家法规有冲突,即可视为无效。
雷大生夫妇无法认同女儿“擅自离校”的说法。
“是他们投票让孩子走的,孩子是被他们逼走的。”朱小丽认为班主任和学校的责任不能推卸。
4月10日至4月15日,学校与家长双方进行了多次谈判。对于谈判焦点,双方对《法治周末》记者各有说辞。
雷大生称想让学校公开道歉,让班主任受到惩罚。“但学校派来和我们谈的老师只和我们说了一句,这件事学校也有责任,然后就和我们谈钱的事情。我们很生气,我家在当地不算穷,就想要个公道”。
李校长则称,谈判主要耽搁在了赔偿金额上。“他家管我们要15万元。这是上面拨付给学校一学期财政的总额啊,后来他们又说要10万元。我们还是给不起”。
让雷家人至今耿耿于怀的,是事发已近一个月,校长和班主任周老师从未登门道歉。
李校长称,曾带着礼品在去往雷家的路上,却接到雷大生的电话,称他们已在学校。
4月14日晚7时30分,当地媒体播出了雷梦佳事件。晚上8时,雷家接到要求谈判的电话。
4月15日早上7时12分,雷大生接到电话来到村委会。村长和乡教办的人已等候在此。
“村长和我说,人已经没了,也闹不了什么事了。我们农民也不懂法律。拿点赔偿就算了。”雷大生称想到孩子的尸体还停在医院,于是说,“都听你的吧”。
当天,双方达成协议。
协议注明:学校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人民币玖万元整(资金由镇政府、村委会、中心校、西霞院初中及教师本人共同筹措)。支付上述款项后,涉及此事件所有问题一次性终结,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本次事件向对方及其人员提出任何要求。
当天,西霞院初级中学向县教育提交了调查及处理报告。
白鹤镇派出所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案已结束调查。”
李校长称9万元皆为学校所出,其中1万元为自己私人垫付。还说,班主任周老师自雷梦佳死后一直卧床在家。
“这次投票和班级学生素质互评差不多,出发点是好的。这事他回家后也不愿再提”。周老师的妻子说。
一位周老师曾经的学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以前,村学校的老师经常打人,但周老师从来不会。”
“事发后老师们都不知道怎么教育学生了。”同时担任初中化学教学的后勤处李主任说。
白鹤镇中心校郭主任对记者表示:“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允许班主任对学生适当批评教育。但怎么适当也没有细化,我们基层老师很为难。”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西霞院初级中学学生600余人,寄宿生占据三分之二,老师50人。镇里学校都没有专门的生活老师,学生每天5时20分起床,校园里不允许播放任何流行歌曲。
“升学压力太大,师生们都很疲惫”。李校长称。
(应被采访者要求,雷大生、朱小丽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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