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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维权经历——写在“3·15”来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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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1:4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得几年前的春节,我带着妻儿去桂林,因为是临时决定,所以没能提前订票只能找个旅行社跟团游。这是我第一次报团带家人去游玩,虽然对旅行社心存疑虑,但自认为考虑还算周全,我认真阅读了好几遍游玩日程安排。由于去报团时已近年关,旅行社员工归心似箭,所以匆忙之中手续办理也算顺利,照例签合同、付款、写收据、等电话。但不料一个细节疏忽带来了后续的旅途不快,也造成了后来我的第一次维权经历,而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征兆。

坐了七个小时的高铁到桂林,身心俱疲,下火车被接到宾馆,条件很一般,好在桂林的天气宜人,不像北方那般寒气逼人。前两日跟着导游按照景点走,走街串巷,漂游漓江,平常无事。虽然少不了兜售特产,但导游小伙也没有勉为其难,只是旅游中巴有些破旧,路上颠簸有些让人受不了。欣赏了漓江的风景,听过了刘三姐的山歌,品尝了正宗的桂林米粉,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也算玩得惬意。谁料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中间有一天半的行程没有安排,打电话问导游,导游却说这天是自由行,也不管饭。最让人气愤的是,导游最后还说了一句:大哥,桂林满大街都是买米粉的,随便买一碗吃不就行了!?我听了这话很气愤,心想虽然不缺吃饭的钱,但这事不是这个理儿啊?窝着一肚子的火一直回到郑州,心里咽不下这口气,总想着投诉的事情。

其实,对投诉这件事我当时很犹豫。一来这事也不能全怪人家,人家写错日期,自己当时也没看清,也有不细心的责任,况且那个小姑娘虽然说话伤人但打工也不容易啊;二来作为老师吧,也算是知识分子,脸皮薄,若投诉成功怕别人说自己斤斤计较,若投诉不成功那就更丢面子了。思来想去,徘徊犹豫,妻子也劝我别投诉了;上网查查相关新闻,结果都是不了了之,旅客没有多少胜算。我打过市旅游局电话、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打过12315热线,他们的冷冰冰的口气更让我心里没底,直到后来,我把电话打到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接电话的是位中年男子,我简单的说了情况后,他告诉我需要写投诉书、寄合同书,并告诉我邮寄地址,最后我问他像这种事情能得到很好解决吗,他说基本上都能,一般这种事情会先让双方调解。正是这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我坚定地迈出了投诉旅行社的步伐,我写好投诉书邮寄过去了,但其实当时也没抱多大希望。投诉书摘录如下:

我与该社达成的是2月24日至27日的行程,于2月27日晚上23点返郑,但却被安排在28日晚23点才返郑,导致滞留一天,而且该旅行社合同上和收据上所写时间并不一致;该社擅自拼团,把我们一家三口跟已经玩了一天的旅客拼团在一起,并随意更改行程,造成行程仓促(且有“侗家古寨”一景点未游览);

行程上承诺的豪华旅行车也为兑现,路上颠簸异常,给旅客身心带来损害;本来在行程内容上看,有一天旅客是住在阳朔小县城,但却连夜奔波桂林,造成旅途疲惫,旅客不能自由领略阳朔风光(虽然行程上住宿地写的是桂林,但从行程实质内容来看却是住在阳朔,况且桂林也包括阳朔县,而该社事先没有说明!);在仓促游览后,留下一天半的时间(第三天下午4点之后、第四天上午10点之前、第四天下午和第五天上午),旅客被安置于宾馆而没人管;行程安排极为不合理,造成我们在桂林滞留一天,并且餐饮没有安排。

事后该社解释说是五天行程,但没有纸质的说明,况且行程是老行程,没有特别强调有一半的时间自由活动,很明显是擅自拼团造成后面一天半时间无处可去而置旅客利益于不顾。第三天下午4点后和第四天上午完全可以把最后一个景点(游览一个半小时)游览完,完全可以让旅客结束游程在乘第四天下午三点半的高铁回郑州,但却被旅行车无故滞留桂林一天,耽误大量时间!

请求事项:

1.该社擅自拼团,已构成违约,应按合同支付旅客30%违约金;

2.该社应支付旅客三人滞留一天的餐费(按旅行用餐标准);

3.该社应赔偿旅客滞留一天所带来的时间上、精神上的各种损失。

   大概一两个星期后,我接到该旅行社分部经理的电话,电话里他说的很客气,先是赔礼道歉,后又说要来看望,我当时差一点心软就答应了,不就是一口气吗?但当时硬是没答应,他也只好说我的责任,我坚持说要继续投诉,他也生硬的挂掉电话了。挂完电话我心里也没底儿,这事现在僵在那儿了,万一不成怎么办?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还丢面子。中间隔了一两天,这一两天的静默很吓人,双方都在僵持,胜负未卜。过了几天经理又来电话,照例又是好话一堆,我坚持不为所动,后来可能是省旅游质检所的领导施压了,他也不敢纠缠,遂妥协了,直接问我要陪多少钱,我说一千,他也没说什么,只让我把卡号发给他,几天后我如愿以偿的收到了这笔赔款。虽说是一千元,但我很欣慰,自己的勇敢迈出终于有了结果。第一次维权经历,以我的胜利而告结束,这次经历很难忘。

   其实,我想说,现在国人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强,但仍有不少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不强。可能是说儒家思想影响太深,中庸的原则、温文的形象,使得我们不愿、不敢斤斤计较,哪怕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很多人总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实这是不对的,如果人人都这样,社会的民主和进步怎么能实现呢?和谐社会应是正义力量占上风的社会。

   所以,请行动起来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正义成为一种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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