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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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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2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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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东郊中心小学 邢诒清 545855
本学期,我们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我们更进一步明确了它的涵义和精神,从而有了一个全新、正确而深刻的诠释。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国家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了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能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我们教育工作者感到非常的振奋和欣慰。
要做到真正以人为本,学校、教师要特别关注有差异性的学生。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的最深刻感受。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作为一名教师心中一定要做到有法,潜心育人。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自己所教的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这样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一名教师特别要关注有差异性的学生。
教师肩负的责任更重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我想这是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教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作为教师,我觉得我们应该坚持“以学生为本”,关注和体验回应学生的情感需求,调整教育教学方法,最大限度的尊重、理解、关爱学生。让每个孩子都能进步,让每个孩子都能成功,这不仅仅是口号,而应成为我们每一个教师的自觉行动的准则。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的说,我们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毕生的所学的知识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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