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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进校后根据学籍管理规定酌情调整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视其总分和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单位: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和旅游服务与管理等六个专业的学费为每学年3500元,其余各专业的学费为每学年3900元。住宿费:6人间 800元/年;8人间 600元/年。 八:资助学生政策:学院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奖、勤、助、贷等资助政策体系:(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为4000元/年至2000元/年;(4)学院奖学金为1000元/年至400元/年;(5)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6)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每个岗位每月津贴为160元-200元不等。 九: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邮编:23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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