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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教师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因此学生应该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端正考试态度,努力创建优良的考风和学风。
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考试的有关规定。
1.学生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试,脚踏实地,勤奋学习,考前认真复习,充分准备,考试时仔细阅卷、冷静答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认真填涂答题卷和答题卡上的班级、姓名、流水号、准考证号,并认真检查核对。答题均用0.5mm签字黑色水笔,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
3.学生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不得进入试场,进试场后,按考试座位表指定座位就坐,不得调换座位。考试期间原则上不许离开试场,遇有身体健康等特殊情况由监考教师在教务处汇报后由教务员或外监考陪同至医务室,并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参加本场考试。
4.手机、小灵通、MP3、MP4、计算器、电子记事本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凡带入这些物品者,一律按作弊处理。
5.考试时,学生必须将带入到考场的书籍、笔记本、复习资料等考试规定文具以外的物品,接规定放在指定的地方,不遵守规定者以作弊论处。
6.学生进入考场,必须带齐文具用品,场内不得相互借用;
7.学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喧哗吵闹,不夹带、不传递资料,不偷看,不抄袭和换卷。
8.不得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等。
9.考试结束前不得提早交卷离场,考试终了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老师收齐答卷和答题卡后离开试场,并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和高声喧哗。
10.考试期间,学生要爱护公物,保持试场清洁,考试完毕,要做好考场内外的卫生工作,排列好桌椅,关好门窗。
11.如发现作弊行为的学生,该科作零分论处,不能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对检举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表扬,奖励。
12.重点班学生一旦发现向他人发送答案信息,在下一学期取消在重点班就读资格,安排进入普通班学习;普通班学生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取消进入重点班学习的任何机会。
13.凡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均安排进入强化考风专用考场。
14.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组织的模块考试、月考、联考、质量监控考试、会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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