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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州行”活动的通知》(xx安办〔2017〕43号)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2017年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农机主和船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农委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市农委安委会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与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系,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农委畜牧处、渔业发展处、农机监管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等单位分别负责全市畜禽屠宰、渔业船舶和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在各区县(自治县)和市农委各直属单位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各区县农业(畜牧)部门负责人要深入畜禽屠宰企业、渔业捕捞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xx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同时,要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由企业负责人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制度,推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二)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区县农业(畜牧)部门要按照区县政府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在广场、场镇等区域设立咨询台,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农机、农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农业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等。特别是要结合即将在全市开展的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xx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xx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依法办理拖拉机牌证、主动参加年度检审,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农业农村信息网、农机化信息网、渔政信息网、兽医网等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宣传活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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