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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低保家庭中小学生享补贴
每年投入600万元 城市农村学生每月分别补贴60元和40元
本报讯(记者 刘见)“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海口市每年支出约600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发放补贴。”海口市副市长韩美日前告诉记者,城市低保户中小学生补贴60元/月,农村低保户中小学生补贴40元/月,这是海口市委、市政府为解决低保户在校中小学生生活困难,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了解,海口低保家庭中小学生现有1万多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在校生活拮据,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据海口市物价局对5所中小学校住校生活成本调查,每位学生住校每月生活开支248.81元。在此调查基础上,海口市决定建立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补贴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测算全省低保家庭开支情况以及中小学在校生生活成本调查结果,海口市制定了2010年补贴标准:城市低保户在校中小学生补贴60元/月,农村低保户在校中小学生补贴40元/月。海口市教育部门将对在校低保户中小学生人数进行统计,按户籍所在区造册,送所在区民政局核对属实后给予发放。各居委会、村委会将张榜公布补贴对象名单,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据悉,补贴对象将实施动态管理,补贴对象一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补助。补贴一学年按照中小学生在校期间10个月发放,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价格调节基金。
《中国教育报》2010年6月1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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