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达·交流(60分) 24.(60分)作文,参见2016年连云港市中考语文试题作文评分标准。 标准 | | | | | | | | | 以57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余项达到二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②具备上述二项条件的,酌情加分(其中B项突出的得满分);③具备B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二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 | 内容较具体 中心明确 符合题意 (论点明确 论证比较充分) | | | 以51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余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②具备上述一项条件的,酌情加分(其中B项比较好的获得本类卷最高分);③具备B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 | 内容尚具体 中心较明确 基本符合题意 (论点基本明确论证较充分) | | | 以45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具备上述一项条件,获得条理较清楚基准分;②其中B项比较好的酌情加分;③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 | | 内容较空泛 中心不明确 与题目有些联系 (论点不明确 论证空泛) | | | 以39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②另两项稍好一些的,酌情加分;③兼有上述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 | | | | 以30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评为五类卷,获得基准分;②其他两项尚可的,酌情加分;③文不对题,或兼有其他两项情况的酌情减分。 |
说明:1.错别字每两个扣1分,重现不计,扣完3分为止。 2.不得少于600字,每少50字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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