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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我的维权故事
孔子说:“君子忧道不忧贫”。人无信不立。随着最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商经营模式已经渗透到城市乡村,各行各业。网购的商品以其品种众多,价格低廉,服务到位等优点,在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有些不法商贩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有些快递公司服务态度不好,截留货物;有时电商发错货物,消费者退货程序繁琐等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有一个公平合理的法律框架,让商品流通在这个法律框架下,健康运行,谁违犯了这个法律框架,谁就会受到惩罚。
记得去年的一个周末,我骑着两轮车在城区遛达,正好购买点生活用品,当我路过一家商场时,看到商家正在大肆宣传搞促销,从喇叭里播放的促销广告很是诱人,反正周末闲着也没事,决定到商场里看看去。于是,我放下车子,走进商场,精挑细选,挑了件男士夹克,商家说是促销价,而且质量有保障,听商家这么说觉得还可以,于是我付款购买下了这款夹克,并索取了发票。但是回家照着镜子试了试衣服,觉得衣服面料质量有问题,和商家广告的情况明显不一样。于是我又骑车在其它商场转了转,发现同样款的衣服,他们价格都比那家商场的促销价格低,而且质量更好,我觉得可能是被那个商场的商家忽悠了。于是我拿着衣服,发票来到那家商场,找到商场负责人,和他理论,看能不能退换,但是商家说什么商品质量绝对没问题,买了就不能再退换了。我看和他理论是不行了,于是我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正要说话时,那个商家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笑着说:“小兄弟,别这样么,有话可以商量嘛!退了就退了,干嘛这么兴师动众的!”通过此事,我也深刻反思一些问题,我们平时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商家开个收据或者发票,再就是一旦发现某些奸商在商品质量或者价格上存在猫腻,我们要勇于主动地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实待人,非惟益人,益已尤人。如果大家都以诚信为准则,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那我们的社会岂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当然理想终非现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奸商之类不讲诚信的人,当我们的权益受到较大侵害时,我们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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