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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宝鸡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粮产发〔2016〕x号)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系统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粮食行业不发生火灾事故,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粮食局决定成立以局长童军孝同志任组长,何新华、张林林、王勇、黄亚忠、杨宏武、黄学斌、王斌官同志为成员的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县局抽调有关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情况等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阶段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0日至20日)。根据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整治,按照整治工作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全面扎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要专题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要在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书面总结报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五、工作范围和重点
工作范围:粮油仓库、危仓老库、电气设备、除尘防爆设施、熏蒸作业、出租门店以及库区周围环境等重点区域和对外租赁的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办公楼、家属院
和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等。
工作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等;粮食购销、存储、加工等生产性、经营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隐患;建筑工地乱接电源线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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