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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教案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运用实例说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2、能力目标
从具体材料入手,逐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现象到本质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
二、教材分析
教学重点
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涉及的概念、原理较多,知识容量较大,学生理解起来有比较大的难度,建议用2课时时间学习。
三、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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