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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阜阳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协调发展,2009年阜阳市制定并下发了《阜阳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工作方案》,采取市区联动的做法,从阜阳城区选择了6所优质中小学校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下派工作组进驻到校,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其他县市也分别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成效显著。
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学校的督查力度,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肃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积极推动建立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切实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节假日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和布置作业,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规范日常考试。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鼓励新闻媒体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现象进行曝光,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收费补课、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整治,社会反响大、群众支持率高、学校振动大、对教师震慑力强,学校办学行为有了很好地转变,教师的不规范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阜阳市教育事业正向着日益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快速前进。
(记者:彭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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