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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有上学的权利
教学目标:
简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儿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教学重、难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具准备:《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学过程:
活动一:调查分析
1、课前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学生通过不同的方式调查,了解失学儿童的情况。
2、阅读教材第22页的课文,读懂故事,谈谈感受。
①读故事。
②谈感受。
③说一说,假如自己是刘玉芬会怎样想?
3、阅读教材第23页的故事,说一说,故事中的爸爸和妈妈错在哪里?
4、谈一谈自己了解到的失学儿童的情况,然后填写第24页表格。
5、填表后再次进行小组或全班交流。
6、总结。
活动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1、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引导学生阅读其中内容。
2、讨论:如果我们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该怎么办?
3、说一说或想一想,写一写,你想怎样帮助那些失学儿童?
活动三:搜集事例。
活动四:走访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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