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62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2-17 10:2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xx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x组发〔2007〕x号)、《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x人发〔1996〕x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组〔2018〕x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核人员范围和考核重点内容

公务员年度考核是指对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是指对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年度考核。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照《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以职位或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个人总结述职时,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评价工作实绩、业务能力、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把是否符合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要求作为重要标准。

二、严格优秀等次比例审核

各考核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合理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同职务层次分别组织考核,各职务层次优秀名额不得相互挤占;先进科室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数的20%。

2018年获得全国和省级及省级部门表彰(省保留的评比表彰项目内)的先进集体、获得省文明单位等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绩效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审核时须提供受表彰奖励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先进科室和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均可提高5%,但最多分别不得超过25%和20%。优秀等次比例核定以后不得随意突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绩效评估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领导班子发生塌方式腐败或单位内发生重大腐败窝案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

各考核单位要在2019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分别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做好考核结果备案和运用工作

2018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在2019年2月底前结束。2019年3月底前,各考核单位应将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花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分别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不得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各区县必须于2019年4月底前,将本区县汇总后的2018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别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和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的人员,分别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审批。对不参加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要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四、认真处理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各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xx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七章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要求,认真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年度考核中其他未尽事宜明确如下:

(一)年度内受到本单位多项奖励的,按最高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

(二)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凡是没有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暂缓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待补考合格后再予以补定。若补考仍不合格或无法参加补考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对公务员脱产培训情况的考核,按《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将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15〕51号)执行。年度考核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栏应如实填写。公务员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抽调帮助工作或参加专项工作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抽调或参加专项工作期间的有关情况,由抽调单位或专项工作机构提供。

(五)驻村帮扶工作和社区“三联四建”工作的年度考核,按照规定执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年终考核结果达不到“良好”或“优秀”的,原则上队长和队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六)因工伤或孕、产假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可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七)在年度考核开始时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参加年度考核;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参加年度考核。对是否参加年度考核有争议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意见,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确定。

(八)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按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x通字〔1998〕x号)及《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x通字〔2016〕x号)办理。

(九)机构改革涉改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完成人员转隶的,在原单位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前原单位已经合并或撤销的,移交给新单位考核;已经完成人员转隶的,在新单位考核,其转隶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等年度考核有关表格,请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xx)。

五、精心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各考核单位要牢固树立抓考核就是抓管理、抓队伍建设的理念,加强年度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作用,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考核工作规范化,增强考核工作实效性。要按照考核有关规定,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工作人员德才表现,严格兑现奖惩,防止流于形式,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作用。要严肃考核纪律,对不按规定实施考核或随意突破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发奖金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最新主题

GMT+8, 2025-2-12 17:57

绿色免费PPT课件试卷教案作文资源 中小学教育网 X3.2

© 2013-2016 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