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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工作重要提示 安全重于山 [打印本页]

作者: 最新资料    时间: 2018-1-8 11:37
标题: 安全工作重要提示 安全重于山
2018年1月5日,郑州一个三岁孩子不小心掉进了小区内的化粪池中。孩子掉入窨井后,奶奶赶紧跳井施救。由于此窨井有两三米深,奶奶很快用尽了力气。随后小区的一名男子见状,赶紧跳井接力施救。20分钟后,孩子获救并无大碍,遗憾的是,当老人被救上来时,已经不幸身亡。小区居民介绍,由于化粪池中存在大量的沼气,而沼气不停地会把窨井盖顶出地面。大家早已将此安全隐患反映给了小区物业,但是物业一直没有进行维修。

对于此事,作为同一小区的业主,我感到非常痛心;作为一位妈妈,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时刻警惕发生在孩子身边的风险,防患于未然。

我感到非常痛心,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在接到业主反映的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如果物业公司能够设立安全防护的设施,如果孩子的奶奶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孩子在玩耍时的危险举动,这样的悲剧真的可以避免。

但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悲剧已经发生。从法律角度来说,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尽到针对小区居民的安全保障义务和采取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的相关措施。首先,物业公司有义务在井盖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其次,物业公司应该设立安全栅栏等隔离措施,防止业主和孩子误入;最后,孩子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没有辨别此类风险的能力,因此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应尽到危险提示及风险防范义务确保孩子的安全。

同时,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在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切的感受到寒假即将来临,家长们并不能放松警惕,反而要更加关注和提醒孩子们的人身安全问题。安全大于一切。

寒假即将来临,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们,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及时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让孩子们远离危险场所以及避免危险行为。教育孩子不要随意进入设有围栏的场所,远离窨井、水域、荒地、车辆出入场所,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正规车辆……;同时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自行燃放鞭炮,12岁以下孩子不要骑车上路,对陌生人提高警惕,晚间不要独自外出,在人员密集场所牢记安全标志和疏散通道位置……。

愿各位家长和孩子时刻保持警惕,时刻关注人身安全,祝大家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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