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2017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2017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州2017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全县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步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进一步动员和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精准发力、苦干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会议编印了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行等部门汇报材料,请大家认真学习。刚才,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大家都讲得很好、很到位,我完全同意,请大家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切实增强稳增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趋缓的态势。一季度,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4亿元,同比增长9.2%,占年计划的16%,增幅排在全州第8位(其中: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1.3亿元,同比增长4.5%,占年计划的11.5%;完成第二产业增加值3.8亿元,同比增长12%,占年计划的16%;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4.3亿元,同比增长8.4%,占年计划的18.1%,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4.2︰40.1︰45.7);完成农业总产值2.8亿元,同比增长4.5%,占年计划的14.5%;完成工业总产值8.3亿元,同比增长19.1%,占年计划的15.7%;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亿元,同比增长8.9%,占年计划的16.4%,增幅排在全州第7位;完成财政总收入1.06亿元,同比下降8.1%,占年计划的19.9%,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63亿元,同比增长5.6%,占年计划的21.1%,增幅排在全州第7位;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支出7.3亿元,同比增长29%;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1亿元,同比增长18.1%,占年计划的9.4%,增幅排在全州第7位;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亿元,同比增长11.2%,占年计划的23.4%,增幅排在全州第7位;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5.7亿元,同比增长12.2%,占年计划的23.1%;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10元,同比增长8.3%,占年计划的25.5%,增幅排在全州第7位;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4元,同比增长9.3%,占年计划的22.4%,增幅排在全州第4位;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33.4%,占年计划的30.6%;完成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 69 亿元、3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5%、9.4%。
从一季度经济运行的情况来看,虽然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均有增长,但与年初确定的目标相比,除旅游综合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指标按时间进度完成计划任务外,其余指标虽有所增长,但均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计划任务,不同程度塌计划进度。特别是地区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塌计划进度较为严重,目前仅分别完成计划任务的16%、14.5%、15.7%、9.4%,且财政总收入还处于负增长状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异常严峻。由于受市场、资金等瓶颈要素制约,严重挫伤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县内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大幅下滑。特别是紫金钨业公司受采矿权的变更影响,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持续降低;天雄锰业公司又因资金链断裂迟迟不能投产,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没有产生贡献。同时,全县非电工业投资项目较少,目前可纳入统计的项目仅有4个,投资额达2.2亿元,加上大部分企业属于采选、冶炼、电力行业,属于国家限制类行业,企业融资非常困难。全年要完成工业总产值52.75亿元的任务非常困难。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十分艰巨。受征地拆迁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全县17个续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亿元,仅占年计划投资10.5亿元的30%。同时,全县缺乏大项目支撑,在支撑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中,投资额上亿元的项目仅有20个,今年计划新开工的28个项目仅开工10个,仅占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4.2亿元的1.5%,全年要完成55.04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财税增收目标面临严重困难。我县税收主要来自工业,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市场不景气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县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虽然近期部分矿种有止跌回升的迹象,但回升的幅度仍不明显,大部分企业还持等待观望态度,没有形成新的产品产量,致使财税增长乏力。同时,xx工程施工单位多为州内外来企业,“营改增”实施以来,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税率为2%,而建筑业的税率为11%,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地方税收,加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州内其他县(市)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服务不用在xx缴纳税款,地方税源将进一步缩小,全年要完成5.35亿元的财政总收入、3亿元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艰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