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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日),有读者向本报投诉称,洪山区南望山小学强制要求学生每学期缴纳100元课间餐费,费用一般在学期末收,且发放的食品中有不良厂家的黑心食品。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湖东路的该小学,在校门口随机采访了6位学生家长。其中4位孩子在学前班或一年级的家长均表示,知道学校在上午第二节课后会发放一块米饼或一个蛋黄派等零食,但并不知道这是要交费的。“孩子放学回家后曾很高兴地说,学校真好,还发吃的,但学校没提过要收费。”
一位家长听记者说在期末时要交100元课间餐费时,一脸惊讶,她表示,钱虽然不多,但担心孩子在学校吃了零食后,回家不好好吃饭。
两位高年级孩子的家长表示,知道在期末时要交100元“课间餐费”,但孩子究竟是不是每天吃了、吃了什么,所有家长都连连摇头。一位周姓家长说,曾跟班主任提过不吃课间餐,但班主任说这是集体活动、不能搞特殊化。他认为,收费应该在开学时就统一通知。
为何安排课间餐,且期末才收费?该校校长林四益称,他于2007年调到南望山小学,此前,吃课间餐已是该校惯例。“本来每学期初都会通知收费事宜,后来想家长都知道,也就省了,而刚进校的学前班和一年级学生,因为开学没几天,所以还没来得及通知。”
他反复解释称,该校多是流动人员子女,有些孩子无法吃早饭,部分家长要求能吃课间餐补充能量。而且学校并未强制学生吃课间餐,只要家长说一声就可以不吃,期末收费也是因为刚开学事情太多、不方便。
对于读者投诉的“课间餐食品中,含有已被工商部门抽查为不合格的产品”,林四益承认确实近期发生过一次。他解释称,学校的课间餐食品全部由武汉达利园公司生产和配送,第一时间得知有不合格产品后,学校就将其全部回收处理了。
据了解,南望山小学共有近800名学生,其中约80%是流动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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