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8月14日报道 自7月23日央企负责人会议以来,近日国资委密集下发央企相关“业绩”报告。昨日国资委在一份《中央企业2009年度总体运行情况》中表示,2009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有119家,占92.2%。这份报告还就此前公众关注的央企缴税情况做出进一步披露,在2009年央企上缴的税金总额11474.8亿元中,增值税所占比重最大达33%。
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9.3%
这份《情况》披露,扣除各项客观增减因素后,2009年中央企业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9.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超过110%的企业有67家,占51.9%。此前国资委曾披露,从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从106.3%增至112.9%,提高了6.6%。2008年由于航空业大亏损,国资委分九大行业公布了央企的保值增值率,其中通信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最高,平均为112.3%;除航空业外,其他八个行业皆实现了100%左右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对于近期国资委密集公布央企“业绩”,一位不愿具名的央企管理人士表示,国新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在即,这也是国资委在央企管理上的一次跨越式的发展。国资委密集发报告披露央企业绩,也能引起外界关注,创造较好氛围。
央企缴税年均递增21.5%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这份报告还披露了央企纳税的详细情况。
2009年中央企业实际上缴税金总额1147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比2003年增加7911.7亿元,六年间年均增加1318.6亿元,年均递增21.5%。其中增值税3782.3亿元,占税金总额的33%;企业所得税2203.7亿元,占19.2%;消费税2071.9亿元,占18.1%;营业税1050.2亿元,占9.2%;石油特别收益金680亿元,占5.9%。
央企2009年实际上缴税金总额超过百亿元的中央企业有23家,比上年增加1家,比2003年增加15家。
但对于此前有报道称国有企业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其中相关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问题,国资委并未披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