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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感知
一、主旨
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韵味隽永、含义丰富的不可多得的精美散文。全文通过祖孙三代人在一起散步的平凡小事的描写,表现出一家人之间的互敬互爱的真挚感情,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其思想内涵有三个层面,清晰可辨,耐人寻味。
故事层面:拳拳亲情。文章从“我”劝母亲散步开始,到“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走小路结束。情节虽然简单,但却折射出了一家人互相爱护、尊重、体贴和理解的人间浓浓亲情。
寓意层面:沉沉使命。《散步》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一方面为了真实可感,亲切动人,另一方面更是为了强化主体意识,凸现使命和责任。文章中的“我”,年届不惑,上有老,下有小,肩负着“承前启后”的任务。当“我”背着母亲,妻子背着儿子,“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时,觉得“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似乎夸张的描写,无疑强化了中间一代人的使命意识。这种使命意识,是亲情向伦理道德的升华。
哲理层面:生生不息。当我们从生命与时空的意义上来审视三代人的“散步”时,却应该说,这里还隐含着“生生不息”的哲学道理。尤其是儿子的一个“伟大”发现:散步的三代四口人“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更昭示出这世代的延续,是生命的强音,同时也给了使命意识以应有的神圣纯洁的色彩。
二、结构
《散步》一文的行文线条明晰:(1)“我”劝说母亲散步;(2)全家三代四口人在初春的田野里散步;(3)出现选择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分歧;(4)“我”经过权衡,决定委屈儿子走大路;(5)母亲却依从了孙子要走小路;(6)在难行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全文共8个自然段,由两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①):总起,交代了散步的地点和有关的人物。第二部分(②~⑧):重点写散步的过程。这一部分又可根据内容分为三层。第一层(②):交代母亲对这次散步的态度的转变;第二层(③~⑤):写田野的春色以及一家人散步的乐趣;第三层(⑥~⑧):写产生散步路线的分歧以及解决办法。
三、延伸
纵观全文,仅仅写了“散步”一事,如此简单平常的事情,作者何以将它写得饶有兴味、发人深思呢?这除了真情动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叙事波澜起伏,引人入胜。入题写“我和母亲走在前面,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散步”已经愉快地拉开了序幕,本该照直走下去,而文章在这里起了一个波澜,产生了“大路”和“小路”的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等到“我”出于爱母之心决定走大路时,事情偏偏又不照“我”的决定发展下去,波澜再起:母亲要改走小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两处波澜不仅使文章摆脱了平铺直叙的弊病,而且展示了“我”对母亲的挚爱和母亲对孙子的亲情。
本文的写作契机是两个。其一是现实的描写。文中所描写的:初春,南方的原野,哄了一阵才将母亲带上路,才上幼儿园的儿子高兴得又蹦又跳……都是现实生活的再现,是平凡生活的写照。其二则是理性的升华。借这么一件看似简单的故事,赞颂了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选材时,作者最终确定了将第一个契机作为文章的外延,即思想情感的载体,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是这样考虑的:“这是一次真实的散步,有真人真景及部分真事(细节),这样,想像加工的部分便有了依托,较之纯粹的虚构更有实感;刚好三代人,主体‘我’和‘我的妻’,客体‘儿子’‘母亲’齐全,可读性越来越被强调,便于‘导演’”。
整篇散文诗情绵绵,画意浓浓,散发着让人陶醉的浓郁的人间亲情。作家“润物细无声”地把家庭成员之间的天伦之乐传递给读者,使之受到感染,产生共鸣,从而创造出一种让人流连忘返的美感。细分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诗情画意美。诗贵在透出神韵,画重在绘出情味。《散步》虽然是一篇叙事散文,但却有诗的韵味美,画的情味美。在《散步》中有这样的描写: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
读了这段文字,会好像置身于万物复生、生机盎然的春天之中,又好像是在欣赏一幅清新明丽的水彩画。“新绿”“嫩芽”以及冬日里的“水泡”,无一不渗透出生命的气息,显示了春回大地的勃勃生机。这风光,让你乐此不疲,更让你浮想联翩:“满园春色关不住”“春风又绿江南岸”“春来江水绿如蓝”……作者把生命的美感融进了诗情画意之中,几多春色,几许春意、几番春韵,都从这首多维的、恬静的诗句中弥漫出来,都从这幅立体的、鲜活的画图中飘散开去,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一腔珍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情怀。。
(二)人性亲情美。文学作品要获得长留于世的艺术生命,就必须有具体可感的生动形象。《散步》,不仅字里行间荡漾着一家三代人互敬互爱的感情涟漪,而且作者以清新精巧的笔触,状难描之形,描难绘之景,抒难摩之情。文章结尾有一句是这样描写的:
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这句话的前半截读来好像不是很流畅,如改成“但我和妻子都走得很慢、很稳,很仔细”,怎样?改后语句的确流畅多了,但感情的表达又倏忽间显得过于苍白和平淡。在作者看来,“我”和妻子背上的,是一家人精神的全部寄托啊!因此,母亲和儿子就是再轻、再不重,“我”和妻子也只能是走一步,站稳了,仔细看好了下一步,之后才敢向前挪动。作者站在人生的中点上,也处在生命之链的关节点上,长辈和晚辈必须兼顾,这样描写既体现了作者热爱生活、品味人生甜美的无穷意味,又凸现“我”和妻子重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这短短的一句话中,作者慧眼捕捉了本体和喻体之间的相似点,把使命感的美巧妙地附意于“我背上的”人性美、“她背上的”亲情美,从而使抽象的使命感变得有声、有色、有形、有神。
另外,《散步》一文语言的艺术美也不容忽视。纵观整篇行文,无生僻的词语和费解的句子,通俗而不庸俗,明晰而不平直,句式错落有致,音韵绵长悠美,无丝毫的刻意雕琢的痕迹,晓畅中出清雅,浅易中见哲理。下面选两个例子作一番简析。
(1)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这话初看上去,好像就告诉我们:“谁”在田野散步。若真是这样,冒号后几个词语的位置就可以随意调换了。而实际上,原句“我”、母亲、妻子和儿子四人排列的次序一经打破,就不能再现生活的真实了。原因是:其一,母亲老了,到了晚年,她最需要的相伴的人,自然是“我”这个做儿子的;其二,儿子有妻子带着,自然也就不会太“放纵”;其三,假如妻子走在前面,母亲的视线就势必会受到干扰,这样,母亲就不能静下心来去感受春天,感受生命。这一精心有序的安排,正好体现了一个做儿子的对母亲爱的独运匠心。
(2)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这里,儿子为什么就不能“抱”而只能“背”呢?显然,初春的田野小路很潮湿泥泞,“抱”,重心不稳,身子容易倾斜而滑倒;况且儿子还“很胖”,“抱”是需要力量和耐力的;况且,“抱”还容易挡住各自的视线。一个“背”字,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在这里,却倾注了一位年轻母亲对儿子深情的爱。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散步》是抒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是的,只要用心去品味,用情去咀嚼,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感慨”是无处不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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