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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9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现就“八一”建军节期间全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以建党95周年、建军89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为中国革命事业和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大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国家战略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在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援建重点工程、扶贫济困、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红军老战士、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要依托国防教育基地、部队军史馆、荣誉室等,组织开展党史军史讲座、青少年国防教育体验营等活动进行爱国拥军光荣传统教育,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军队、情系官兵、支持国防的热情,形成军民同心筑梦、携手前行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加大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紧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把拥军优属活动落到实处,切实解决部队官兵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八一”期间,要组织慰问团(组)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退伍军人,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军地走访、座谈、联谊等活动中,要主动了解部队建设中的现实需求,积极帮助驻地部队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后勤保障社会化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部队完成参建WW、战备执勤和训练演习等军事任务,助推部队战斗力提升,为军队能打胜仗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科技、文化、教育、智力等拥军活动,以“双拥在基层”活动为抓手,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深入海岛、高山、边防等边远艰苦部队,看望慰问官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完善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着力维护军民合法权益
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伍军人安置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等配套措施,着重解决好军人家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最大限度解除官兵后顾之忧。要结合开展双拥模范城(县)、社会化拥军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为家庭困难官兵排忧解难。要组织对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伤病残退役人员移交、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八一”建军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本着热烈、俭朴的原则,认真组织各项拥军优属活动,并将相关情况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省双拥办。
xx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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