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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依法治园岗位培训学习体会
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 5日,由海南省教育厅主办的海南省幼儿园园长依法治园专题培训班。我被派往北京参加了这个研修班,此次同行还有我区乡镇公办园的两位园长、海南省各市县的80位幼儿园园长。作为一名学前教育的专干,我的任务更是像座山一样压在肩上,不仅要带领园长们去学习,回来还要给各民办园传达相关法律知识,让我区各园都受益。不过很荣幸,在此期间,聆听了来自北京教育部政法司长、北京人民检察处处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以及北京各示范园园长亲自授课,经过几天的培训学习,让我觉得受益匪浅。
北京教育部政法司司长黄兴胜的讲座让我及时的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应该怎么样去面对发生在幼儿园的一些纠纷和事故,同时也清晰意识到幼儿园管理层应该从强化观念、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消除环境隐患等方面更加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工作,保证幼儿是在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下生活和学习。
总参兵种部第三幼儿园金园长以三大方面贯穿整个培训内容: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并和我们一起回顾了20个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案例,使我们了解了幼儿园事故产生的基本特征;懂得了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理可遵循的原则等;学习了幼儿园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的政策法规。特别强调当发生事故时要学会用运用法律武器,并用以下标准去判定:1.责任主体是否有损害事实;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法(同时提出违法与犯罪是两个概念);3.行动人必须有过错;4.违法行为必须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另外其他专家老师也向我们讲解了有关幼儿园事故的相关事项,如什么是幼儿园事故以及事故发生的因素:1.违法法律法规;2.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3.安全措施,保障不力;4.儿童自身的问题;幼儿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1.幼儿园的设施设备、2.保育教育、3.园外活动等;同时对事故的应对及处理措施做了一定的讲解,并运用案例分析,具体形象的让我们了解了案件的过程,增强了我们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整个培训中专家老师们一直强调我们要学会反思,用大量的案例来“撞击”我们的神经让我们学会思考、分析,从而要求我们结合今天的内容反思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幼儿园要结合《纲要》精神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在做好幼儿安全工作方面也相应的措施,跟园长们所提的有异曲同工之处,如幼儿园有专门的安全小组,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每个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教育月”开学第一课为“安全教育课”每天都有“安全教育一分钟”。不仅是教师对幼儿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其中还包括:园长对老师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怎么样应对幼儿的突发事故,定时排查幼儿园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进行处理。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走向科学发展首要保障。
通过专家老师们的讲座,我觉得幼儿园园长知法懂法、依法治园的重要性,更觉得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位,让幼儿园建立在安全至上和各项工作发展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几天的北京培训学习、生活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但是园长们学习的兴致还是很高,特别是在结束总结那天各小组还出了些海南特色的节目,真是让人难忘呀!希望下次还有这种机会外出学习,让我们的园长们吸取更多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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