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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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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08:5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一部分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第一部分前言

       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放的视野、具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语文教育应该而且能够造就现代化社会所需的一代新人发挥重要作用。面对社会发展的需要,评价目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改革。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改革,应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语文教育的成败得失,借鉴各国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建设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语文课程,在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语,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
       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人们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又往往是多元的。因此,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
       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
       语文课程还应考虑汉语言文字的特点对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学生思维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在教学中尤其要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的能力。
    (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法的选择,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语文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应该积极提倡。
     (四)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语文课程应植根于现实,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应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跨学科的学习和现代化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学生在不同内容和方法的相互交叉、渗透和整合中开阔视野,提高学习效率,初步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语文实践能力。
       语文课程应该是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力的,应尽可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需求,并能够根据社会的需要不断自我调节、更新发展。应当密切关注当代社会信息化的进程,推动语言语课程的变革和发展。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1.课程目标九年一贯整体设计。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这四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
        2.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各个年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3.阶段目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小学1~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4.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部分,对教材编写、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学、评价等,提出了实施的原则、方法和策略,也为具体实施留有创造的空间。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
       3.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养成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
       4.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像力和创造潜能。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初步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
       5.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
       6.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7.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能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8.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9.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
       10.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二、阶段目标
      第一学段(1~2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1.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
       2.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
       3.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4.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5.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
        6.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能用音序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学习独立识字。
     (二)阅读
        1.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
        2.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学习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
       4.借助读物中的图画阅读。
       5.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语。
        6.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乐于与人交流。
        7.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展开想像,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
        8.认识课文中出现的常用标点符号。在阅读中,体会句号、问号、感叹号所表达的不同语气。
         9.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
         10.喜爱图书,爱护图书。
(三)写话
       1.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像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四)口语交际
        1.学讲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
        2.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讲话的主要内容。
        3.听故事、看音像作品,能复述大意和精彩情节。
       4.能较完整地讲述小故事,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
       5.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
       6.有表达的自信心。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的意见。
(五)综合性学习
        1.对周围事物有好奇心,能就感兴趣的内容提出问题,结合课外阅读,共同讨论。
        2.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用口头或图文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
        3.热心参加校园、社区活动。结合活动,用口头或图文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见闻和想法。
      第二学段(3~4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1.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
        2.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其中2000个左右会写。
        3.会使用字典、词典,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4.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
     (二)阅读
       1.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初步学会默读。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
       3.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情达意方面的作用。能借助字典、词典和生活积累,理解生词的意义。
       4.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
        5.能复述叙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
        6.在理解语句的过程中,体会句号与逗号的不同用法,了解冒号、引号的一般用法。
        7.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
        8.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
        9.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
        10.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收藏并与同学交流图书资料。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
     (三)习作
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3.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4.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
5.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6.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
7.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
8.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四)口语交际
  1.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在交谈中能认真倾听,领会要点,并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对方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
2.听人说话能把握主要内容,并能简要转述。
3.能清楚明白地讲述见闻,并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4.能具体主动地讲述故事,努力用语言打动他人。
    (五)综合性学习
1.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有目的地搜集资料,共同讨论。
2.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观察社会,书面与口头结合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
3.能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
4.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尝试运用语文知识和能力解决简单问题。
      第三学段(5~6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1.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
2.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
3.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美感。
    (二)阅读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默读有一定的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
3.能借助词典阅读,理解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恰当意义,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
4.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内涵,体会其表达效果。
5.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
6.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
7.阅读叙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阅读诗歌,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
8.学习浏览,扩大知识面,根据需要搜集信息。
9.在理解课文的过程中,体会顿号与逗号、分号与句号的不同用法。
10.诵读优秀诗文,注意通过诗文的声调、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
11.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探究性阅读。扩展自己的阅读面,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
     (三)习作
1.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2.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3.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习作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
4.学写读书笔记和常见应用文。
5.能根据表达需要,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6.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
7.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
      (四)口语实际
1.与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对方。
2.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3.听他人说话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
4.表达要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5.能根据交流的对象和场合,稍作准备,做简单的发言。
6.在交际中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
      (五)综合性学习
1.为解决与学习和生活相关的问题,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尝试写简单的研究报告。
2.策划简单的校园活动和社会活动,对所策划的主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学写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
3.对自己身边的、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或电视、电影中的故事和形象,组织讨论、专题演讲,学习辨别是非善恶。
4.初步了解查找资料、运用资料的基本方法。
       第四学段(7~9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1.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会用多种检字方法。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500个,其中3000个左右会写。
2.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
3.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二)阅读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2.养成默读习惯,有一定的速度,阅读一般的现代文每分钟不少于500字。
3.能较熟练地运用略读和浏览的方法,扩大阅读范围,扩展自己的视野。
4.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5.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疑难问题。
6.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7.能够区分写实作品和虚构作品,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
8.欣赏文学作品,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
9.阅读科技作品,注意领会作品中所体现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
10.阅读简单的议论文,区分观点与材料(道理、事实、数据、图表等),发现观点与材料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自己的思考,作出判断。
11.诵读古代诗词,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位和审美情趣。
12.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基本内容。背诵优秀诗文80篇。
13.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语言上的难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
14.能利用图书馆、网络搜集自己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15.学会制订自己的阅读计划,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课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
       (三)写作
1.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
2.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  
3.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的表达。
4.根据表达的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合理安排内容的先后和详略,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
5.写记叙文,做到内容具体;写简单的说明文,做到明白清楚;写简单的议论文,努力做到有理有据;根据生活需要,写日常应用文。
6.能从文章中提取主要信息,进行缩写;能根据文章的内在联系和自己的合理想象,进行扩写、续写;能变换文章的文体或表达方式等,进行改写。
  7.有独立完成写作的意识,注重写作过程中搜集素材、构思立意、列纲起草、修改加工等环节。
8.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
9.能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10.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
    (四)口语交际
1.能注意对象和场合,学习文明得体地进行交流。
2.耐心专注地倾听,能根据对方的话语、表情、手势等,理解对方的说话观点和意图。
3.自信、负责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做到清楚、连贯、不偏离话题。
4.注意表情和语气,使说话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5.在交流过程中,能根据需要调整自己的表达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6.讲述见闻,内容具体,语言生动。复述转述,完整准确、突出要点。
7.能就适当的话题作即席讲话和有准备的主题演讲,有自己的观点,有一定说服力。
8.课堂内外讨论问题,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中心、有条理、有根据。能听出讨论的焦点,并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
      (五)综合性学习
1.能自主组织文学活动,在办刊、演出、讨论等活动过程中,体验合作与成功的喜悦。  
2.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感兴趣的问题,共同讨论,选出研究主题,制定简单的研究计划,从报刊、书籍或其他媒体中获取有关资料,讨论分析问题,独立或合作写出简单的研究报告。
3.关心学校、本地区和国内外大事,就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搜集资料,调查访问,相互讨论,能用文字、图表、图画、照片等展示学习成果。
4.掌握查找资料、引用资料的基本方法,分清原始资料与间接资料的主要差别;学会注明所援引资料的出处。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三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材编写建议  
1.教材编写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2.教材应体现时代特点和现代意识,关注人类,关注自然,理解和尊重多样文化,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教材要注重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感情。
4.教材应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适应学生的认知水平,密切联系学生的经验世界和想像世界,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
5.教材选文要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题材、体裁、风格丰富多样,难易适度,适合学生学习。
6.教材应注意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语文知识、课文注释和练习等应少而精,具有启发性,有利子学生在探究中学会学习。
7.教材内容的安排,应避免繁琐化,简化头绪,突出重点,加强整合,注重情感态度、知识能力之间的联系,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8.教材的体例和呈现方式应避免模式化,鼓励灵活多样,注意为学生设计体验性活动和研究性专题,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9.教材要有开放性和弹性。在合理安排基本课程内容的基础上,给地方、学校和教师留有开发、选择的空间,也为学生留出选择和拓展的空间,以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1.语文课程资源包括课堂教学资源和课外学习资源,例如:教科书、教学挂图、工具书、其他图书、报刊,电影、电视、广播、网络,报告会、演讲会、辩论会、研讨会、戏剧表演,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布告栏、报廊、各种标牌广告,等等。
自然风光、文物古迹、风俗民情,国内外和地方的重要事件,以及日常生活话题等也都可以成为语文课程的资源。
2.各地区都蕴藏着自然、社会、人文等多种语文课程资源。要有强烈的资源意识,去努力开发,积极利用。
3.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语文教学配置相应的设备;还应当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社区建立稳定的联系,给学生创设语文实践的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语文学习活动。
4.语文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多方面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三、教学建议
      (一)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
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教师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教师应转变观念,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应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
        (二)在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
努力改进课堂教学,整体考虑知识与能力、情感与态度、过程与方法的综合,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教学。
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三)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导向。
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不应把它们当外在的、附加任务,应该注重熏陶感染,潜移默化,把这些内容贯穿于日常的教学过程之中。
        (四)正确处理基本素养与创新能力的关系。
语文教学要注重语言的积累、感悟和运用,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给学生打下扎实的语文基础。同时要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持续发展。
       (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规律,选择教学策略。
学生生理、心理以及语言能力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不同内容的教学也有各自的规律,应该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和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合适的教学策略,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1.关于识字与写字与汉语拼音。   
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1~2年级的教学重点。
识字与写字的要求应有所不同,1~2年级要多认少写。
识字教学要将儿童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同时充分利用儿童的生活经验,注重教给识字方法;力求识用结合。运用多种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
写字教学要重视对学生写字姿势的指导,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汉语拼音教学尽可能有趣味性,宜以活动和游戏为主,与学说普通话、识字教学相结合。
  2.关于阅读
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
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但不应把它们机械地割裂开来。
逐步培养学生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的能力,提倡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利用阅读期待、阅读反思和批判等环节,拓展思维空间,提高阅读质量。
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加强对阅读方法的指导,让学生逐步学会精读、略读和浏览。 有些诗文还应要求学生诵读,以利于积累、体验、培养语感。
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
还应注意学主阅读时的心理卫生和用眼卫主。
3.关于写作
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
1~4年级从写话、习作入手。是为了降低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
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鼓励学生写想象中的事物,激发他们展开想象和幻想。
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
写作知识的教学务必精要有用。应抓住取材、构思、起草、加工等环节,让学生在写作实践中学会写作。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
4.关于口语交际
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应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
口语交际是听与说双方的互动过程。教学活动主要应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
重视口语交际的文明态度和语言修养。
努力选择贴近生活的话题、采用灵活的形式组织教学,不必过多传授口语交际知识。
鼓励学生在各科教学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锻炼口语交际能力。
5.关于综合性学习
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整体的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
综合性学习应强调合作精神,注意培养学生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能力。
综合性学习应突出自主性,重视学生主动积极的参与,主要由学生自行设计和组织活动。特别注重探索和研究的过程。
提倡跨领域学习,与其他课程相配合。
          四、评价建议
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重要的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
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
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应加强形成性评价。提倡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收集能够反映学生语文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如,关于学生平时表现和兴趣潜能的记录、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更应重视定性评价。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的语文学习档案资料和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客观地描述学生语文学习的进步和不足,并提出建议。用最有代表性的事实来评价学生。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
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要综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考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
根据各学段目标达成的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一)识字与写字
1.汉语拼音能力的评价,重在考察学生认读和拼读的能力,以及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纠正地方音的情况。
2.评价识字要考察学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的情况,以及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运用汉字的能力,借助字典、词典等工具书识字的能力。不同的学段应有不同的侧重。
3.关注学生日常识字的兴趣,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与习惯,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激发学生识字写字的积极性,不能简单地用罚抄的方式来达到纠正错别字的目的。
       (二)阅读
1.阅读评价要综合考察学生阅读过程中的感受、体验、理解和价值取向,考察其阅读的兴趣、方法与习惯以及阅读材料的选择和阅读量。重视对学生多角度、有创意阅读的评价。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
2.朗读、默读的评价。
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是朗读的总要求。根据阶段目标,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评价学生的朗读,可从语音、语调和感情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还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文体的把握。
注意加强对学生平日诵读的评价,鼓励学生多诵读,在诵读实践中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与领悟。
评价默读,应根据各学段目标,从学生默读的方法、速度、效果和习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精读的评价。
重点评价学生对读物的综合理解能力,要重视评价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造性的理解。根据各学段的目标,具体考察学生在词句理解。文意把握、要点概括、内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的表现。
4.略读、浏览的评价。
评价略读,重在考察能否把握阅读材料的大意;评价浏览能力,重在考察能否从阅读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
5.文学作品阅读的评价。
根据文学作品形象性、情感性强的特点,可着重考察学生对形象的感受和情感的体验,对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应加以鼓励。
在7~9年级,可通过考察学生对形象、情感、语言的领悟程度,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
6.古诗文阅读的评价。
评价学生阅读古代诗词和浅易文言文,重点在于考察学生记诵积累的过程,考察他们能否凭借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诗文大意,而不应考察对词法、句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写作
1.写作评价要根据各学段的目标,综合考察学生作文水平的发展状况,应重视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如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
2.重视对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
不同学段学生的写作都需要占有真实、丰富的材料,评价要重视写作材料的准备过程。不仅要具体考察学生占有什么材料,更要考察他们占有各种材料的方法。要用积极的评价,引导和促使学生通过观察、调查、访谈、阅读、思考等多种途径,运用各种方法搜集生活中的材料。
3.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
不仅要注意考察学生修改作文内容的情况,而且要关注学生修改作文的态度、过程、内容和方法。要引导通过学生的自改和互改,取长补短,促进相互了解和合作,共同提高写作水平。
4.采用多种评价方式。
提倡为学生建立写作档案。写作档案除了存留学生有代表性的课内外作文外,还应有关于学生写作态度、主要优缺点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的记录,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写作实际情况和发展过程。
对学生作文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形式评价。
      (四)口语交际
评价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应重视考察学生的参与意识和情意态度。评价必须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让学生承担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任务,以反映学生真实的口语交际水平。
      (五)综合性学习
综合性学习的评价应着重于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尤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样化的探究。这种探究,既有学生个体的独立钻研,也有学生群体的讨论切磋,所以除了教师的评价之外,要多让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评价的着眼点主要在:
——在活动中的合作态度和参与程度。
——能否在活动中主动地发现问题和探索问题。
——能否积极地为解决问题去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
——能否根据占有的课内外材料,形成自己的假设或观点。
——语文知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的表现。
——学习成果的展示与交流。
在评价时,要充分注意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思路和方法,及时发现差异。对不同于常规的思路和方法,尤其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积极的评价。


             一、关于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的建议
《课程标准》中要求1~6年级学生背诵古今优秀诗文160篇(段),7~9年级学生背诵80篇(段),合计240篇(段)。此处仅推荐古诗文120篇(段),其余部分(也包括中国现当代和外国优秀诗文)可由教材编者和任课教师补充推荐。
1~6年级(70篇)
1.江南(江南可采莲)汉乐府
2.敕勒歌(敕勒川)北朝民歌
3.咏鹅(鹅鹅鹅)骆宾王
4.风(解落三秋叶)李峤
5.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贺知章
6.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王之涣
7.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王之涣
8.春晓(春眠不觉晓)孟浩然
9.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王翰
10.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王昌龄
11.芙蓉楼送辛渐(寒雨连江夜入吴)王昌龄
12.鹿柴(空山不见人)王维
13.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王维
14.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王维
15.静夜思(床前明月光)李白
16.古朗月行(小时不识月)李白
17.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李白
18.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李白
19.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李白
20.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李白
21.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李白
22.别董大(千里黄云白日曛)高适
23.绝句(两个黄鹏鸣翠柳)杜甫
24.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杜甫
25.绝句(迟日江山丽)杜甫
26.江畔独步寻花(黄师塔前江水东)杜甫
27.游子吟(慈母手中线)孟郊
28.江雪(千山鸟飞绝)柳宗元
29.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贾岛
30.枫桥夜泊(月落鸟啼霜满天)张继
31.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张志和
32.塞下曲(月黑雁飞高)卢纶
33.望洞庭(湖光秋月两相和)刘禹锡
34.浪淘沙(九曲黄河万里沙)刘禹锡
35.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白居易
36.池上(小娃撑小艇)白居易
37.忆江南(江南好)白居易
38.悯农(锄禾日当午)李绅
39.悯农(春种一粒粟)李绅
40.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杜牧
41.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杜牧
42.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杜牧
43.乐游原(向晚意不适)李商隐
44.蜂(不论平地与山尖)罗隐
45.小儿垂钓(蓬头稚子学垂纶)胡令能
46.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范仲淹
47.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王安石
48.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王安石
49.书湖阴先生壁(茅檐长扫净无苔)王安石
50.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黑云翻墨未遮山)苏轼
51.饮湖上初晴后雨(水光潋滟晴方好)苏轼
52.惠崇春江晓景(竹外桃花三两枝)苏轼
53.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苏轼
54.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李清照
55.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陆游
56.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三万里河东入海)陆游
57.四时田园杂兴(昼出耘田夜绩麻)范成大
58.四时田园杂兴(梅子金黄杏子肥)范成大
59.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杨万里
60.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杨万里
61.春日(胜日寻芳泗水滨)朱熹
62.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林升
63.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叶绍翁
64.乡村四月(绿遍山原白满川)翁卷
65.村居(草长莺飞二月天)高鼎
66.墨梅(我家洗砚池头树)王冕
67.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于谦
68、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郑燮
69.所见(牧童骑黄牛)袁枚
70.己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龚自珍
7~9年级(50篇)
1.孔子语录
2.鱼我所欲也 孟子
3.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
4.曹刿论战 左传
5.邹忌讽齐王纳谏 战国策
6.出师表 诸葛亮
7.桃花源记 陶潜
8.三峡 郦道元
9.杂说(四)韩愈
10.小石潭记 柳宗元
11.陋室铭 刘禹锡
12.岳阳楼记 范仲淹
13.醉翁亭记 欧阳修
14.记承天寺夜游 苏轼
15.爱莲说 周敦颐
16.送东阳马生序(节选)宋濂
17.关雎(关关雎鸠)诗经
18.蒹葭(蒹葭苍苍)诗经
19.观沧海(东临碣石)曹操
20.饮酒(结庐在人境)陶潜
21.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城阙辅三秦)王勃
22.次北固山下(客路青山外)王湾
23.使至塞上(单车欲问边)王维
24.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杨花落尽子规啼)李白
25.行路难(金樽清酒斗十千)李白
26.望岳(岱宗夫如何)杜甫
27.春望(国破山河在)杜甫
28.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八月秋高风怒号)杜甫
29.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北风卷地白草折)岑参
30.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韩愈
31.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巴山楚水凄凉地)刘禹锡
32.观刈麦(田家少闲月)白居易
33.钱塘湖春行(孤山寺北贾亭西)白居易
34.雁门太守行(黑云压城城欲摧)李贺
35.赤壁(折戟沉沙铁未销)杜牧
36.泊秦淮(烟笼寒水月笼沙)杜牧
37.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李商隐
38.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李商隐
39.相见欢(无言独上西楼)李煜
40.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范仲淹
41.浣溪沙(一曲新词酒一杯)晏殊
42.登飞来峰(飞来峰上千寻塔)王安石
43.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苏轼
44.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苏轼
45.游山西村(莫笑农家腊酒浑)陆游
46.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辛弃疾
47.过零丁洋(辛苦遭逢起一经)文天祥
48.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马致远
49.山坡羊?潼关怀古(峰峦如聚)张养浩
50.己亥杂诗(浩荡离愁白日斜)龚自珍
       二、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
《课程标准》要求学生九年课外阅读总量达到400万字以上,阅读材料包括适合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童话:《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中外现当代童话等;
寓言:《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中国古今寓言等;
故事:成语故事、神话故事、中外历史故事、中外各民族民间故事等;
诗歌散文作品,如鲁迅《朝花夕拾》、冰心《繁星?春水》等;
长篇文学名著,如吴承恩《西游记》、施耐庵《水浒》、老舍《骆驼祥子》、笛福《鲁滨逊漂流记》、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罗曼?罗兰《名人传)、高尔基《童年》、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
当代文学作品,建议教师从“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及近年来发表的各类中外优秀作品中选择推荐;
科普科幻读物和政治、历史、文化各类读物可由语文教师和各有关学科教师商议推荐。
        三、语法修辞知识要点

一、词的分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叹词。
二、短语的结构:并列式、偏正式、主谓式、动宾式、补充式。
三、单句的成分: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
四、复句(限于二重)的类型:并列复句、递进复句、选择复句、转折复句、因果复句、假设复句。条件复句。
五、常见修辞格: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建议汇总报告

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

        编者按:《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淮(实验稿)》公布己经两年了。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各实验区对课程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课程标淮的修订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调查,大规模征求各地对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意见。各省市自治区积极响应,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及教研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把本省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汇总。语文课程标淮组收到25个省市自治区实验区的《关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共66份,同时回收教师调查问卷11 04份;并委托教育部首都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语文课程工作室的同志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珍贵,对深入学习和研究课程标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征得课程标淮组的同意,本刊全文刊发。另外,课标组证将组织教师和研究人员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和评价,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讨论。本刊对此将作追踪报道,敬请关注。
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公布两年来各实验区对课程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组织下,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验单位对实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语文课程标准组收到25个省市自治区实验区的《关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搞)〉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共66份。根据对目前收集到的反馈意见的汇总,现作如下汇报。
        一、总体评价
新课标公布以来,经过两年的实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实验区普遍认为,新课标总结了建国以来语文教学的发展历程,吸收了最新的研究成果,较好的体现了《纲要》提出的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具体要求,内涵极其丰富,洋溢着时代气息。同时,课标体现了一种全新的语文教育价值观,反映了面向21世纪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反映了国家对未来人才的要求,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关于前言部分
各实验区的报告普遍认为,新课标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以九年一贯统筹的视野来设置课程标准,具有较好的连贯性和统一性,加强了小学与中学的衔接;科学的构建了语文学科的主题框架──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或习作(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符合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实情。
关于课程性质和地位的表述准确、精辟,充分强调了语文课程的双重作用,关注到语文作为一种基础工具所具有的丰富的人文内涵,在敦促教师走进新课程、实践新标准的过程中,注意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和谐统一。
课程的基本理念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前瞻性,给语文教师留下了较为广阔的空间,有利于教师视野的拓宽、观念的转变以及教育教学行为的改变。同时,课程的基本理念也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规律和语文学科自身的特点,强调了课程的整合开放与实践创新,注意到语文课程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方面所具有的特质及跨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的必要性;强调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差异性,倡导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进行语文学习和实践,有利于形成学生的语文能力。课程标准丰富了语文教育的内涵,拓展了语文素养与语文能力的外延,突出强调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审美情趣和形成良好的口语交际能力、审美能力、思维能力等实践能力,并突出强调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关于课程目标
       1.总目标
在课程总目标方面,大多数教师认为三维目标和五个方面的阶段目标描述得好,条块分明,具有很强的立体感,可操作性强,章节清晰;分阶段的目标表述显得层次井然,实现途径富有弹性,体现出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特别是把“情感态度价值观”和“过程与方法”作为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相互交融、有机贯穿于具体的阶段目标中,改变了原有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有利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观,有利于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并学会学习,充分体现了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使语文教学充满活力。
        2.阶段目标
阶段目标及其内容注意联系学生生活经验,重视学生体验与创新,对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有较强的指导性。在小学低年段,恰当地定位了汉语拼音的地位──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是识字、学习普通话的工具。在识字中提出多认少写的原则,倡导在生活中、在运用中逐步加深对词语的理解,不死记硬背词义。强调阅读教学以学生的自主阅读为前提,不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少做题,多读书;降低写作起始阶段的难度,将小学阶段的作文活动称为习作,并要求少布置命题作文。重视日常生活中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提倡在学生承担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任务中培养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打破课堂内外、学科内外、学校内外的界限,给了学生充分的自由空间。
      (三)关于实施建议
各实验区普遍认为,教材编写建议表述到位,具有新、实、活、宽的特点,能有力地促进语文教材的建设,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使学生的创新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培养,改变了传统的课堂氛围,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部分能够较好地促进教材开发,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大胆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对转变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方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教学建议的内容有利于教师拓宽视野,转变观念,改变教学行为,结合学校及学生实际选择可利用的资源,选择最适宜的教学行为,特别能使教师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新课标致力于师生关系的转化,强调要充分发挥师生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创造性,使语文教学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促使教师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开发者和创造者,为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活动营造了一种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气氛,让学生在现代的语文课堂中,树立起学习语文的自信心,从而促进个性的发展,实现全面教育。新课标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取代了传统的语文教学模式,实现了教学方式的革新。
评价建议的内容使评价的局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改进,基本上改变了以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做法,较好地引导教师真正关注学习与教学的过程,有助于教师全面、公正地判断学生的学习成绩,改善课程设计,改善师生关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在对新课标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各实验区也根据各自的情况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主要是要求在注重理论和理念的同时,多关注操作层面,使新课标更有可操作性。希望总目标要分层次,即分学段制定,同时兼顾地域差异。目标和要求最好用表格表示。希望增加教学案例和评价案例。另外,不少实验区提出,课标中增加了许多新名词,应该予以适当解释;课标应该写得通俗易懂,不应再用解读。评价部分应具有可操作性。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实验区的具体情况不同,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又各不相同。分类汇总如下:
      (一)关于前言部分
      1.关于课程的性质与地位
山东、天津、湖南、四川、贵州五省提出,课标前言中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太笼统,稍嫌繁难,建议阐述得更具体明确。浙江、安徽、福建、河北四省则建议在“工具性和人文性”的如何统一上描述得更具体一些,操作性更强一些。湖南、重庆两省市认为标准在强调个性与创新,强调语文的人文性的同时,对语文的工具性体现不够。北京则建议加强对科学素养的强调,因为它显得弱了一些。吉林认为语文课程的定位缺乏语文个性。辽宁则建议将语文课程性质表述为“言语性”。广西认为用“工具性”来强调语文的“交际性”是不恰当的,建议用“交际性”代替“工具性”。天津认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只能说是语言文字的特点,而不是语文课程的特点。
        2.关于课程的基本理念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四川、内蒙古七省认为,“语文素养”的提法过泛,应该作出科学、合理和具体的解释;并建议重点修改“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部分。内蒙古还提议应把学习方法的强调和习惯的养成纳入“语文素养”之中。青海认为“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中漏掉了“语文规范意识”,同时还建议增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法。
青海、福建、天津、辽宁、广东、广西六省市认为,“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这一部分,条理不清楚,要求不具体;建议全面阐释,否则实现难度较大。安徽建议在“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部分增加关于培养学生人文内涵的内容。河北则提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的提法有问题。他们质疑:“那么,语文要不要知识体系,什么样才算‘不刻意’?”青海认为,作为“理念”,不应只有“不宜”怎样,还应有“宜”怎样。四川建议修改“语文课程还应考虑语言文字的特点对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学生思维发展等方面的影响”一句,以便能简略地阐明其主要特点,揭示出影响关系,以利于教师把握。辽宁建议在“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这一部分附相关案例。
湖南、四川、贵州、云南、辽宁、吉林六省建议在修订基本理念(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两段时,对“自主”“合作”“探究”和“综合性学习”加以界定;而且应该先表述其概念,再具体阐述。特别应该对其中的“综合性学习”有个合理定位。他们认为,课程标准把“综合性学习”与识字、阅读、写作、交际并在一块似乎欠妥,应该突出它的特征,强调它对于学生发展的作用,使之更便于教师的实际操作。辽宁、吉林两省还提出,在修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两段时,应增添“使之与接受学习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提法。云南、辽宁同时建议把“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的操作模式和策略写入课程标准,进行具体的描述或附相关案例。
云南认为基本理念之四:“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的描述大而空,显得较为抽象,不易理解,建议作通俗、具体的表述。
此外,广东提出:课标中通篇没有“训练”一词,“训练”仍应得到强调。山东认为对“语文”和“语言”的区分不够明确。
        3.关于课程的设计思路
青海、河南、山东三省认为,课程目标对语文教师缺乏明确的要求。河南、山东两省建议应增加有关“教师专业自主权”方面的内容,增强教师的主体自主意识。
河南建议在课标中设立独立章节说明语文课标与其他课标之间的关系。湖南也认为语文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沟通不够,课标不仅要有学科内部综合,还应该有跨学科的整合;不一定要用单独章节来说明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可在综合性学习与命题指导中加以体现,还可在教材编写建议中阐述说明。青海、广东、广西、贵州、山东认为对于学科间的沟通,应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山东同时建议在教材建议中加上“教材的编写应注意加强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和沟通”。湖南建议将“综合性学习”作为一个章节单独阐述,对如何实现学科的融合和关联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辽宁建议将附录改成“课程附录”;建议将“教材编写建议”改为“教材编写原则”,强化法规性和约束力。
四川建议在“课标的设计思路”后附上图表,直观、形象地说明三个维度与五个方面的关系,并建议将“1~4年级”改为“第一学段”,并删去“习作”二字。
安徽、湖南、重庆、广东、北京五省市认为课标内应增加“训练”或“思维训练”的内容,训练应得到更进一步的强化。
湖南、广西两省认为遗漏了“语文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整合”方面的重要内容,有必要以专章专节进行阐述。
青海、湖南两省建议在第三部分“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后增加一些教学设计案例、教学案例和评价案例,便于有章可循。
湖北建议在合适的地方加上“有助于吸纳和尊重多样文化,培养学生面向世界的开放眼光”的内容。安徽认为为适应汉语走向国际化的趋势,应使“标准”有一个可操作的国际化规程。但福建省存在异议,认为九年一贯的整体设计与现行的中小学分段体制存在矛盾。
       (二)关于课程目标
        1.总目标
宁夏、山东、安徽、福建、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海南等十三个省市都提出总目标的制定要考虑地区、经济和文化差异,明晰年级间的目标梯度;另外在第四学段不分年级的概述,对操作来说有些空泛,很难统一进度和具体指导,建议分年级表述。海南省还提出虽然所定都是下限标准,但在实际使用中不便操作,建议在制定阶段目标时增加一个分类标准,比如可以分城市学校、城镇学校、农村学校三个基准来制定相应的目标。辽宁省提出目标应尽可能细化、量化和行为化,使目标具有可操作性、可观察性和可检测性,尽量少用心理行为动词,而多用行为化动词。青海、山东、福建、辽宁四省提出总目标中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表述应作进一步说明,明晰三个维度之间的关系之后再分点表述。江苏省建议在总目标中进一步关注中小幼衔接问题。湖北省认为总目标的第二条提到的内容在阶段目标中没有具体的体现,建议阶段目标中加上了解中华文化方面的要求。山西省提出,第七条“阅读浅易的文言文”,高中课标也有这个要求,这之间有何区别?建议对“浅易的文言文”有所界定。第十条提出“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在各阶段目标中都有要求,但到第四学段综合性学习目标中第四条,提出的目标仍然是“掌握查找资料……”,对于如何分析、筛选材料、归纳、整理材料,整合运用材料方面未作要求,因此建议在阶段目标中增加这些要求。江苏省则建议在十条内容的后面增加一说明,阐释清楚它们彼此之间的联系。广东、云南两省提出在阅读部分可以增加“读书笔记”,目标中还可以增加“学会区分辨别社会上文学作品良莠不齐的现象,树立正确健康的阅读观”。云南省认为“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显的文言文”的要求偏难。广西省要求在总目标中增加培养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态方面的要求。而北京市认为总目标的条款过多,宏观的多,具体的、可操作的、落实的少;重庆市也提出“有的在总目标中提及了,而在阶段目标中却没有作要求”的意见。
       2.阶段目标
部分实验区提出,阶段目标的描述应该更为具体、清晰,可操作性应该更强一些。海南省建议,阶段目标在表述上应尽量用确定性的语言或量化的指标来描述。江苏省提出:虽然“阶段性目标”注意到了连续性,但在层次上、要求上还不够清晰,建议给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此外,云南省认为一些目标的设置,要求偏高,如:第一学段中“热心参加校园、社区活动”,第三学段中“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探究性的阅读”,在教学中很难落实。安徽、湖北两省提出:第四学段的内容目标过于笼统,建议可再分两个层次或具体细化到各个年级,要求尽量具体。云南省建议,在年段目标中应增加词句训练的目标。
       (1)关于识字与写字目标
山西、广西、云南、宁夏、青海、山东、江苏、福建等八省认为,由于学生的差异性和其他条件的限制,所有的学生都达到目标的要求难以实现,特别是认字的质和量,因而识字与写字教学第一学段的要求应适当降低。宁夏、青海、山东、江苏、福建五省还提出,汉语拼音教学措施不太可行,拼音教学的要求太低,对学生发展语言、自主识字不利;同时,建议在阶段目标中提出写字速度的要求。福建省则建议识字量“下要保底,上不封顶”。湖南省提出,应在第一学段目标中补充汉语拼音的目标。河北、吉林、云南、北京四省认为,识字与写字提出了“多认少写”的原则,给出了总量的规定,但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建议应具体到每学年,以便于教学和考核。四川省认为,由于对会写的字的出现规律缺乏规定,导致某些版本实验教材随文生字多,违背了学生的认知规律;建议课标对第一学段要求会写的字的呈现规律作出必要规定。海南省提出:课程标准中应该有3500常用字的具体范本。山东省建议把“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列为选修课内容,同时对学生书写方面的要求加大力度。安徽省则建议增加“学会、运用成语若干”的内容。另外,海南省认为新课标在第四学段(7-9年级)的“识字与写字”这一内容的目标要求过高,超出了学生的认知水平。
       (2)关于阅读目标
山东、海南省认为“阅读目标”的表述有“繁”的嫌疑。云南省也认为各学段的阅读目标要求偏高,对目标的描述过于抽象空洞,建议修改时做到定向准确,降低难度,便于教师掌握操作。河北省提出阅读目标多次提出“了解”,应具体说明让学生了解到什么程度。
四川省认为第一学段的第三条阅读目标:“学习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是一个结果性目标。在实际教学中,为培养学生的注意力、加强字音和字形的联系,刚开始让学生指读的效果较好;在此基础上,发展为线形指读,到最好不指读。为此,建议加入过程性的描述或在相应的教学活动建议中进行指导性说明,并建议在阅读的阶段目标中进一步加强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渗透。
宁夏、湖北、河北、吉林、云南、青海六省认为,学生的阅读量应适应不同的情况,要求要有弹性。青海省提出:第一学段要求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第二学段就上升到40万字,显得突兀;另外,对于古诗文背诵量的要求,也很难达到。
安徽省认为目标中缺少对说明文、新闻类文章的阅读要求,同时建议增加“学生应建立自己的书橱,学会整理和归类;阅读书刊时,养成圈点、评注的阅读习惯”的内容。
福建、四川两省提出,朗读要求应拉开梯度。江苏省也建议对每个学段的朗读要求具体化,并对第五条作适当修改。
北京市认为,阅读文言文的要求显得不够具体。
       (3)关于写作目标
多数实验区希望对写作的目标有更具体的描述。内蒙古、广东两省提出初中阶段的写作应再分学段表述一下,明确各学段的具体任务,便于操作。四川省建议,课标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应达到的语言表达水平也应有所规定,这样才能使教师更好地把握要求,在写话和习作教学中要把三维目标有机地整合起来。同时,在习作中,建议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个性化表达的特点,增加适当的描述。青海、湖北、江苏三省提出:第四学段的写作目标中第五条关于简单说明文、简单议论文和日常应用文的表述过于笼统,建议分年级提出。
宁夏自治区认为,第一学段写话的要求过高;写作难度大,特别是在量的要求上过高。广东省建议,分年段提出“把话写通顺”“把内容写具体”等具体要求。四川省建议,提出第三、四学段习作字数的要求,而且还应该明确为写“记叙性习作”,因为对诗歌、说明文、抒情散文、杂感、小小说等习作也这样要求则不妥。北京市提出第四学段写作条款较多,强化了观察和搜集,淡化了思考;认为写作不仅要“感情真挚”,还应有“思想认识”。山西省提出,第四学段缺少对说明文的要求,只有对科技作品的要求,建议增加对说明文的要求。内蒙古建议将初中写作中“扩写、续写、缩写、改写”的要求放到5~6年级阶段。安徽省提出,写作目标中缺少对新闻类文章、文学作品的写作要求,建议提出“开设网络写作课,学会发送自己的作品和下载别人的作品”的要求。山东、福建、北京三省市建议在写作中强调“日记”写作。
福建省建议在“习作”部分补充说明“自由表达”与“指导”的关系以及把握要领。浙江省建议提出“自由写作与写作系列训练相结合”的要求。
山东、海南两省认为“写作”部分有些内容繁难偏旧,或条条框框太多,或要求不明确,或训练量太小。
    ( 4)关于口语交际目标
福建省建议在口语交际中补充“培养生活实际中迫切需要的应对能力和交际意识”方面的内容。四川省建议增加“鼓励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与众不同的表达方式,并在交际中学会尊重他人的意见”一条。青海省建议在口语交际目标中增加“在交际中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语言”的要求,并认为相关的内容在第三学段提出有些晚,应该从第一学段就提出,体现小学与幼儿园教育的衔接。另外,对口语交际目标的表述应进一步体现层次性。
江苏、安徽两省认为口语交际部分的要求偏高,建议调整。安徽省认为,口语交际总体要求明显高于“写作”,不符合实际,且缺乏必要的检测方法,很难落到实处。北京市也提出第四学段口语交际的条理有些乱,可以从“听”“说”两方面来表述,不必列这么多条目。内蒙古认为对学生听的能力要求少,不全面,应从“语言辨识能力”“语义理解能力”“语言品评能力”几方面提出要求。
宁夏、山东两省认为,口语交际能力培养的方法有待商榷。
      (5)关于综合性学习目标
四川、云南、福建三省提出:综合性学习应给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要求和实施意见;建议课标能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结合性学习从目标、内容、途径、方式、能力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福建省同时还提出,应给予一定的量化课时和测评的保证。
宁夏、青海、北京、广东、重庆五省市认为,结合性学习的要求有些高,同时建议对学生的自学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并增加培养学生自主、探究性习的具体内容。
山东、北京两省市提出“综合性学习”的要求应考虑城乡差异,而且只把“综合性学习”作为语文与其他学科之间沟通的方式太单一,与其他学科沟通不够。
内蒙古建议综合性学习中应增加“演讲”。
江苏则认为给合性学习中语言的描述值得商榷。
   (三)实施建议
部分实验区认为,有关的实施建议还不够具体、明确。江苏省提出,这些建议不分学段,不提示重点、难点和要点,难以为所有的教师把握,建议给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1.关于教材编写建议
福建、北京、海南三省市建议,增补对教材容量的限制和学科间加强沟通、整合的内容。北京、海南两省市提出,对教材选文(古今、文体)最好规定个大致的比例,使选文不过分强调名家名篇。
北京、河北、黑龙江三省市也提出,校本课程、地方教材占多大分量,最好有规定;教材编写意见中应明确各个学段的课文数量,尽量为地方学校留有开发和选择的空间。
河南省建议把对练习的要求单独列出加以强调。
河北省则提出教材编写时要有必要的语文知识的介绍。
围绕课程标准“教材编写建议”的修改意见不多,相关的意见主要是针对目前实验区使用的教材提出的。在后面“实践过程中的问题”这一部分,我们会进一步说明。
       2.关于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宁夏、青海、北京、河北四省市建议明确提出“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要考虑到地域特点和差异”。江苏、天津、宁夏、福建、河北、广东等六省市建议重视教师自身这个活资源,建议补充“教材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师本和生本也是一种课程资源”的内容。湖北、福建、辽宁、吉林、山东五省认为,开发与利用的建议对学校促进不够,建议开发和利用学生与家长资源,并增加地方和学校利用、开发课程资源的操作规定或建议。安徽省建议增加“网络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内容,并提出对学校的具体要求。
辽宁、湖南两省建议,在如何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上应明晰化,应补充案例和提出开发指导建议。江苏省认为校本课程开发、研制难度大,建议增加典型案例。四川省提出,有关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城市化倾向比较明显,可在列举的资源中适当增加和农村学生实际紧密相连的内容。
      3.关于教学建议
辽宁、湖南、四川三省提出:教学建议应分类,并针对各阶段的教学目标提出。福建、北京、辽宁、云南四省也建议,课标在这方面的表述应更具有刚性、更具体化。宁夏、江苏、福建、辽宁、黑龙江、四川等六省要求教学建议应提供可供借鉴的经典案例。江苏、浙江也提出,应在教学建议中提供相关的课堂实录片段,以便阐释如何在教学中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等问题,使教师对相关的概念如何操作有更具体化和细化的理解。山东提议除陈述性知识以外,还应增加一些促进学生语文学习的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教学建议应更详细些。
山西省提出:“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最好有操作性的建议;此外,如何界定“自主合作探究”?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实践中应如何操作?也都应加以说明。
河北省认为,在教学建议中可提重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正确导向,但不应无限度地提高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要求。宁夏、山东两省认为,教学建议中对传统语文学习的特点、规律和方式、方法提得较少,应对优秀的传统教法予以应有的关注。安徽也建议,应强调教学传统经典文章时要发挥教师精讲的作用。海南省认为,在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应该有个“度”的标准,如果一味地强调而忽略了一些接受性的学习,那就无法达到教学的目的。广东省则认为,应提倡教师大胆对语文练习与作业进行改革。
北京市认为,教学建议四“同时要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持续发展”,提得大而空。
宁夏自治区提出识字教学的建议中应强调培养学生的识字能力,明确表述课外识字的途径;辽宁省建议,在教学建议第五条“关于识字写字与汉语拼音”后附多元识字方法、汉语拼音的活动和游戏。
广西省认为阅读部分应进一步从写作、从文章学中分离出来,强化阅读的独立功能和意识,强化阅读的“对话”意识,强化整体阅读的导向;阅读部分应针对古诗文、现代文、外译文等分别提出要求。海南省认为,课标在阅读教学方面特别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而在写作和非文学作品阅读方面对此则重视不够。
湖南省建议,从了解学情、备课、上课、课外、作业、复习、考试、活动等方面加以阐述,提出要求,没必要再从识字、阅读、习作、口语、综合性学习方面重复阐述。青海省认为教学建议部分内容多了一些,会影响教师灵活选择教学方式。
       4.关于评价建议
宁夏、青海、河南、湖北、山东、江苏、福建、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海南等省市认为:评价的方式和内容虽然很全面,但过于理想化,在操作层面上无法真正实现;建议提出更详细、更具有操作性的建议,使各知识点的评价能细化,得到落实,使评价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云南省则建议:提供一份完整的便于操作的各知识点的评价表。宁夏、河南、安徽、福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十省市提出:应编制一些有说服力、示范性强的评价样本,增加案例,尤其是活动建议。
广东、重庆两省市建议:应有分学段具体的“评价建议”;对“成长记录袋”应强调阶段性、可操作性,否则容易变为量化评价的工具。辽宁省建议:为形成性评价结果确定应有的价值,如对毕业升学起一定作用。广东、广西两省提出: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应该给出所占的比例,对考察和考试的适用范围也应该有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认为:评价建议的分项部分对教师的要求偏多,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加大了老师的工作量。
天津市认为:对能力的评价缺乏明确的标准,建议强化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评价。宁夏自治区建议:增加学习习惯评价一项,并对期末终结性评价提出限制,否则容易繁琐化。
青海省提出:在评价建议的总要求中,增加“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同时在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实施中要避免低龄化倾向和盲目鼓励”。河北、山西两省认为:有关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建议笼统抽象,难以操作,应该增加一些表格案例,便于教师掌握。
山东、云南则建议“评价目的”中应增加“促进教师的发展”的表述,并应增加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教师的自我评价与反思。宁夏自治区认为应加入师生互评的评价方式。辽宁省建议:增加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分五个方面列举相关案例,给出评价样式;给出教师每学期学生成绩评价的建议;将引发读写兴趣,保护学语文的积极性作为评价的最高标准和原则。
青海省提出:评价建议对写字的评价比较模糊,会影响学生的后继学习。北京市建议删掉“不能简单用罚抄的方式来达到纠正错别字的目的”一句,建议换个角度表达此句意。
北京市认为“古诗文阅读评价”一项谈得不太清楚。河北省认为这一项应补充“考察学生能否体验到其中优秀的思想观点对当前社会实践的指导意义”“考察学生能否古为今用”两点。
安徽省认为:在写作评价中应强调对语法修辞应用的评价,以提高学生写作应用水平。
浙江省建议在评价建议(五)综合性学习中增加体现语文学习特点的评价内容。
      (四)附录
        1.关于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的建议
宁夏、青海、河南、江苏、福建、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东、四川十二省市建议增加与生活和时代联系紧密的其他文体的篇目的数量,增加可读性,并编订成册。宁夏、山东、江苏、内蒙古、黑龙江、广东、广西七省认为推荐篇目应突出时代性,增加对现当代经典诗文的背诵,并有分年段的要求。河北省则建议增加楚辞、汉赋中的作品;四川省则认为,优秀诗文推荐篇目内容可进一步丰富,宋词、中国现当代和外国优秀诗文也可列入。辽宁省提出:每学段应按优秀诗文的主题内容进行分类列篇目和作者,第一学段可增加现代儿童诗、《声律启蒙》《对韵歌》等传统文化篇目,第二学段可增加现代浅显的散文诗、宋词、《增广贤文》等内容,第三学段可增加现当代名家的散文和《论语》《菜根谭》等浅显的、启智的文言文。广东省建议背诵增加层次性,分为必背、选背、拓展背。
        2.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
安徽、北京两省市建议按类型或作家专列当代的作品和时文,最好有作品示例。北京、河北两省认为: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应分成四个阶段细化,和语文教材编写相结合,并注意推荐难度。山东、河北、内蒙古、辽宁、广东、贵州六省认为可增加名人传记,选择视野应再宽阔些,要突出作品的当代性和对学生的适应性,以拉近学生与作品的距离。重庆市提出:课外阅读在数量上应照顾到地区、城乡差异,体现出弹性。广东省认为不应过早让学生接触鲁迅的作品。
       3.语法修辞知识要点
宁夏、青海、山东、江苏、安徽、福建、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十四省市提出:要点应按年级细化,明确各段的具体要求,注重系统性和完整性,提出指导意见,安排适当的练习。辽宁省建议对语法和修辞在语文学习中的功能和价值给出一个合理科学的定位,并适当推荐一些语法修辞方面的书籍。
三、实践过程中的问题
这次调查的反馈意见不仅涉及课程标准本身,也反映出一年多来,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涉及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条件等方面。
     (一)关于教师和学生的问题
在教师方面,宁夏、青海、河北、山西四省认为,教师受思维定势和习惯势力的影响较大,存在教学理念与新课程标准不能同步的现象;另外,教师编制紧、工作量大,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少,经费少,动力不足。宁夏、青海、湖北、福建、北京、河北、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等十省提出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师资水平急待提高,信息交流渠道不畅。
在学生方面,宁夏、青海、湖北、河北、内蒙古、湖南六省都提出:学生班额的差异性较大,使新课标中的许多措施难以落实,合作性学习的效果较差,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湖南省提出实验区学生两极分化严重。
      (二)关于教材方面的问题
宁夏、广西两省提出:教材与课标存在着脱节,教材编写者的意图与使用者的实际有差距。宁夏自治区认为教材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结合不紧,没有照顾到地区差异和社会生活实际;有些课文偏难、偏长,数量与容量过多、过大,不利于学生理解;教辅资料太少,与教材配套的教学挂图、工具书等不能与教材同步,使教学难度增大。河北、广东、广西、云南、山东、宁夏、安徽七省提出,教材编写应考虑到学生个体和地区间的差异,注意与其他学科的沟通。山东、宁夏、安徽、湖南四省建议编写教材时在更广泛范围内征求意见,尤其是一线教师和该年龄段的学生的建议和意见;选文应有全球意识,还应增加有关人类共同的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文章;练习的设计应充分体现学生认知的生理和年龄特点;教材选文存在陈旧问题,应选各个时代的文章;应注意中小学之间的衔接。北京市也提出:教材要强化思想性、艺术性、规范性、标准性、同一性、固定性、阶段性,“学材”可以注重迁移性、灵活性、多变性,随时代的需要而增减。
         (三)关于教学条件的问题
宁夏、青海、福建、河北、山西、吉林、湖南、广西、海南等九省提出教学条件困难,设备资源匮乏,资金短缺,广大农村的教学条件亟待改善。
      (四)关于管理的问题
宁夏、湖北、山东、福建、北京、河北、湖南、广西八个省市提出: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仍然以考试为主,观念转变不够到位,课标精神难以落实。
宁夏、青海、湖北、河北、内蒙古、湖南、广东、海南等八省认为学生班额过大,课堂教学组织困难。
湖北省提出语文学习的课内、课外资源环境等相应配置有限。
宁夏自治区认为学科间的整合协调不够,各自为政,学生负担过重。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宁夏、福建、北京、河北、湖南、广西、海南等七省认为:社会、家长的观念转变滞后,政府措施不到位,配套政策跟不上,对课改的配合支持不够,造成课标的许多措施不能够落实,迫切需要形成全社会关心课改的氛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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