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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1000字
什么是自由?什么是民主?什么是真正的法治?我想这些大概都是中国人最熟悉但却又最陌生的词语。我们每个人都心存疑问,到底什么才是我们最需要的制度?是为所欲为的自由?直到我真正读完《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我才发现,我们所能理解的自由、民主和法治是那么的肤浅。我们站在自己理所当然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我们总以为,只要有人愿意去改变,我们就必定能得到我们所要的自由、民主和法治。可是,我们却忽略了在施行过程中所要付出的代价。
正如林达先生在书中所说的一样“美国人已经为宪法的实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就美国的林肯总统,肯尼迪总统和被指控为谋杀肯尼迪的凶手都死于枪下来看,自由自历史以来,有时候就是要用生命来换取的。而这样的自由又是否真的能被我们接受?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一旦放任了,我们是否能有确实可行的措施去阻止这一切的发生?我想答案已经不言自明了。至少就我们现今的国情而言是不可能的。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很特殊的国家,它不仅仅是一个“种族大熔炉”,而且它的建立也异常的特别。建国之初的美国甚至连一个像样的政府都没有,更别说是总统和宪法了。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国家,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然后建立了让世人称羡的自由、民主和法治,这其中所付出的代价就不言而喻了。其实,如果你对美国的发展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你就会发现,美国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对于自由有种让我们难以理解的热衷,他们宁可获得无边无际的自由都不要一个能辅助国家发展的政府。正与林达先生在书中所提及一样,“在他们看来,国家就是一个“怪兽”,就是一个剥夺他们的自由的“机器”,他们决不允许政府的‘胡作非为’。”于是,美国的宪法就这样子派上了用场。可是,我们反过来想想,我们做得到美国民众一般的“豁达”吗?我无法想象,当我们处于一个无政府的状态之下,我们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究其根本,并不是我们我们的自制力不够,而是,美国民众的宪法精神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在美国可以没有政府,但却不可以没有宪法,这就是他们根深蒂固的宪法观念使然的。
美国宪法从立法到施行,从历史走向现代,美国民众所领悟到的宪法精神是超乎常人的。“看到美国的自由之后,我们常常说,自由实在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地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作出的一个选择”林达先生的这句话令我陷入了深思,在缺少了这样的背景条件的国度,自由的施行能否如此的简单?一个真正自由的国度,自由的存在是需要所有人的共同营造的,一旦有人因为法律的允许而滥用自由,那么,一切的自由最终都会化为乌有,因为人们不可能宽恕一个滥用自由而损害他人利益的人,而他,也注定失去本属于他的自由。
既然拥有了最可贵的自由,那么民主与法治就必定要有所进步,因此,美国人便将一切的问题都终结为司法问题。就个人观点而言,将问题终结为司法问题未必没有好处。在一个“以法为尊”的国度,宪法有着最神圣的尊严,用宪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好不过了。宪法既然为限制政府权力而设立,那么宪法就应该落到实处,如何平衡好政府权力与民众利益之间的问题,我想那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美国的民主恰恰是建立在他们良好的自由至上,当民众有着严谨的守法精神,那么现实当中的民主就显得不再遥不可久了。
当我们在感叹我们的自由并不足够时,当我们埋怨我们的社会不够民主时,当我们责骂我们做不到真正的法制时,我们是否也应该回过头来看一下,反思一下,我们已走过的路是否已经足够支撑起整个民族要实施自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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