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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录取名单查询网址 2013年重点专业设置近几年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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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20: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资料参考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地球科学国际大学联盟”的发起方和成员;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农、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历史沿革
     中国地质大学创建于1952年,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的相关系(科)合并组建而成的北京地质学院。学校于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院校,1970年整体迁出北京,1975年定址武汉,并更名为武汉地质学院。1978年,武汉地质学院在原北京旧校址设立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7年,国家教委批准武汉地质学院更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两地办学,总部设在武汉。2000年2月,学校由国土资源部划归教育部管理。2006年10月,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签署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协议。
     校园概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腹地,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占地1700余亩。学校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逸夫博物馆,是全国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校园环境优美,教育、科研、学术氛围浓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图书馆、学生公寓和近万台随时上网的计算机等相关配套设施,为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的环境。
     办学思想
     学校以温家宝总理为母校的题词“艰苦朴素,求真务实”作为校训。在总结办学经验、展望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其中将“建设地球科学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确立为办学的阶段性目标,将“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确立为办学的长远目标。学校坚持突出办学特色,完善学科体系,努力为解决我国和人类社会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提供高水平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195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8人,博士生导师183人,教授420人,副教授497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5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5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楚天学者计划”入选教授29人。近年来,学校新增国家创新研究群体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7人。2008年,我校成秋明教授继我校赵鹏大院士之后,成为荣获国际数学地质学会最高奖——克伦宾奖的第二个亚洲人。
     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86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5个。学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资源,形成了以科技文献为主体、地球科学类文献为特色的馆藏体系。学校拥有纸质图书资料170.46万册,电子图书7000GB,期刊15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20个。从20世纪50年代起,学校相继在周口店、北戴河、三峡等地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其中周口店野外实习基地被誉为“地质工程师的摇篮”,已建成为“全国地质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能力(野外实践)基地”;依托三峡秭归实习基地建设了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其影响辐射全国。
     学科布局
     学校大力构建以地球系统科学为主导的学科体系,积极发展应用科学、前沿科学,以及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信息、纳米、材料、生物、能源、环保等新兴交叉学科。学校现有8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其中“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与“地质学”2个一级学科全国排名第一;有17个学院(课部)、60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地质学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土资源部地质工科人才培养基地;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硕士、MBA、MPA、MFA、J.M等10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涵19个工程领域。
     人才培养
     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有学生6.4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5万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800余人,成教及网络教育注册学生3.9万余人,各类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通过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大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的力度,创新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机制,建立了创新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培养制度。学校已建成一大批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004年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湖北省研究生培养条件评估。学校与中国科学院9家科研院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组建了“科教战略联盟”,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学校设立了“李四光学院”和地球科学“菁英班”,致力于培养地学类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建立了国内一流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广泛适应各类学生多元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学校远程继续教育学院连续多年在教育总评榜中被评为“十佳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按照“品德高尚、基础厚实、专业精深、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要求,全面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李四光计划”、“池际尚计划”等。我校学生在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挑战杯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高水平赛事中屡获佳绩。
     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年为学生贷款达2000余万元,国家、学校、社会每年为我校学生提供的奖励资助金额达2500万元。学校除设立学生普遍享有的奖学金外,还设立了“地质之光奖学金”在内的50余项专项奖学金。
     学校把弘扬优良体育传统与开展艰苦奋斗教育相结合,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体育体系。我校学生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累计取得金牌150余枚,银铜牌350余枚,连续5届获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2006年10月,学校成功举办第九届世界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2012年5月,学校登山队成功登顶珠峰,成为我国第一支登上世界最高峰的大学登山队。
     科学研究
     学校历来十分重视科技工作。近5年,学校主持“973”项目及专题、“863”项目及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国家级项目600余项,科研经费稳步增长。殷鸿福院士主持完成的确定全球二叠系-三叠系界线层型“金钉子”(国际标准)的科技成果荣获“2001年中国基础研究十大进展”、“200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和“2001年中国十大科技新闻”的殊荣。我校师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杂志Nature上发表论文4篇。5年来,学校共有50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学校主办的《地球科学》中文版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EI光盘版收录,英文版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SCIE收录,学报(社会科学版)进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和CSSCI。
     学校科学研究始终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引领行业科技发展,培养和输送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学校作为唯一高校参与了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拥有军工项目科研生产完整资质,成立了2个“教育部深空探测联合研究中心”预研分中心,参与了“嫦娥工程”月球探测数据处理和月球应用研究,自主研发的MAPGIS软件成功应用于“神舟”系列载人航天搜救。学校坚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协同创新体系建设。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学校及时组织科技赈灾专家组奔赴灾区,为灾区预防次生灾害、做好灾后重建与城镇选址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科技和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近年来,学校公派出国访问、留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师生每年超过350人次,邀请来校访问、讲学、与会的境外专家每年超过300人次。学校2个项目被列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即“111工程”),以我校为支撑建立了美国布莱恩特大学孔子学院、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孔子学院、保加利亚大特尔诺沃大学孔子学院,建成了“中匈联合环境科学与健康实验室”和“中美联合非开挖工程研究中心”。
     桃李芬芳
     60年来,学校人才辈出。毕业生中走出了以温家宝总理为代表的一大批社会管理精英,成长了以“嫦娥工程”首席科学家欧阳自远等为代表的29位两院院士,涌现了国家体育场馆“鸟巢”总工程师李久林为代表的一大批工程奇才……广大毕业生正以自身的努力为学校赢得荣誉、提供支持。同时,学校也将为解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谋求人类与地球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加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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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20:15:2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推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普通文理科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贫困地区定向生、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
    第三条 学校的中文校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英文校名为“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Wuhan)”,国标代码为10491,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邮政编码:430074。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211工程”、教育部“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农、艺协调发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各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工作,不独立对外开展招生活动。
    第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主要职责是对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各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就本学院招生计划的拟定、招生宣传的组织、自主选拔以及小科类招考等开展相关协调和组织工作。
    三、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总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预测,以及学校人才培养能力与条件确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学校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坚持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方针,保持年度招生总量的相对稳定。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积极扩大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较低的西部、民族和边疆地区以及中部生源数量较大省份的招生规模。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准下达的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编制分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以促进学校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和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不断调整、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专业招生人数,逐步实现地学类、非地学理工类与人文社科类合理配比。
    第十一条 学校保持招生专业总数相对稳定,建立“能上能下”的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学院开办国家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且与学校办学特色一致的新专业。对发展态势不好,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的专业要减少招生人数;对连续四年低于国家公布的平均就业率的专业要减少直至停止招生。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四、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三条 除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外,其他所有普通高考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对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将自行组织专项术科测试。作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项术科测试,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学校2013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专项术科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当年我校相应类别的高考报考资格。
    五、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学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合格生源情况,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调档名单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安排专业时,仍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总分相同时,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第十七条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
    在内蒙古,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二十条 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13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者,首先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投档至我校后,根据该专业方向的文理总计划数,参照湖北省招办2013年对于社会体育专业投档成绩的计算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区分文理(即文理兼招)。
    第二十二条 2013年,我校与新疆地矿局、新疆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广西海森特重工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报考该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民考汉考生在参加高考时必须用汉语言答卷。预科生高考时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社会需求及相关专业行业标准,录取时对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将考虑身高因素。
    第二十五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六、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不转户口。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通过实施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三十条 为吸引选拔优秀考生,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七、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g.edu.cn,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ugzhaosheng,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zhaoban@cug.edu.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zhaosheng.cug.edu.cn)发布本科招考信息、招生宣传活动、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未尽事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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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20:15: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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