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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班级图书借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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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桃小
时间:
2009-2-27 08:37
标题:
班级图书借阅规定
一、借还书管理规定
1.读者一律先向班级图书管理员登记后再借书和阅览。
2.借书期限:两个星期。图书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同前,续借时读者需持该书让管理员重新登记办理续借手续。读者应按借阅规定的借书期限按时还书,以免影响他人借阅。借书超期的每册超期一天扣个人班级量化评比分一分。
3.如有特殊情况,班级图书管理员有权随时向读者催还所借图书。
4.读者借书应在办理手续时仔细检查将要借出的图书,查看该书有无污损、缺页、勾画等,如有,应请管理人员验证做记号,否则在还书时将被视为损坏图书处理。
5.未办理借出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班级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图书污损、丢失、超期处罚制度
图书角图书的遗失和损坏,是班级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了进一步维护班级和全体同学的利益,特对班级图书角图书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作如下规定:
1.读者还书时发现图书条码或磁条被取走、图书被撕页或污损、书中的练习题被勾画等,将让借书者购买相同的新书进行赔偿,原书归赔偿者所有。
2.图书遗失赔偿办法:借书者立即购买相同的新书,并扣个人班级量化评比分五分。
3.偷盗图书,性质恶劣,除罚购买原书外,令其公开检讨,扣个人班级量化评比分十分,并在班级记大过一次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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