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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02: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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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担了课题研究并结题的,主持者按部级2.5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参与者按部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进行计分。
(5)除以上4项外,荣获各项荣誉奖者,按如下级别计分(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不计分,无等次的按三等奖计分)。
①全国级:一等奖2分,二等1.5分,三等奖1分;
②省部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8分;
③地厅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
④县处级:一等奖0.8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
⑤乡科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
⑥校级(乡镇小学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
6.论文(2分)(同一篇论文不能同时两次投稿,同一年内获同一类荣誉称号按最高级别计分,无等次按三等计分)。
国家级: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
省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三等0.3分;
县级:一等0.5分,二等0.3分,三等0.1分。
(三)工作量、工作效果(23分)
(1)服从学校安排,能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分配给的各项任务,上一年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的计10分。
(2)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个人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职的计13分。
(四)考勤(10分)
无下列情形者记满分。
(1)在2011年10月1日—2012年10月31日期间,除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法定请假制度外,请事假连续或累计15天及以上的扣减2分。请病假连续或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扣减2分。
(2)无故旷工的,每半天扣减1分,以此类推,扣完10分为止。
(3)迟到、早退,每次各扣减0.5分,以此类推,扣完10分为止。
(五)特殊加减分(此项加减最高分值为5分)
1.加分:①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年加0.5分。
②职务(以任职文件为准,取任最高职务的分值,不重复计分), 担任校级领导正职5年及以上的计2分,5年以下的计1.5分;担任校级副职5年及以上的计1.5分,5年以下1分;担任校级中层正职5年及以上计1分,5年以下的计0.5分;担任校级中层副职5年及以上的计0.5分,5年以下的计0.3分。中心校管理人员按学校中层正职领导计分。教育局内设股室及局属二层机构的正副职领导按照上述校级正副职标准计分。
2.减分:按当年,同一事由既受党纪,又受政纪处分的,以党纪处分为准。受开除党籍减5分,留党察看减4分,撤消党内职务减3分,严重警告减2分,警告减1分;受行政撤职处分减5分,降级减4分,记大过减3分,记过减2分,警告减1分;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年度考核不合格每年减0.5分。
九、实施步骤
我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作总体安排是:2012年1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一)2012年10月30日—11月5日:编制镇中心校2012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公布岗位设置方案。
(二)2012年11月6日—11月7日:受理教师个人申报工作,收集、审核教师个人提供的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2012年11月8日—11月9日:学校评价。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申请材料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聘任计分办法分别对中、初级职称教师岗位进行考核评分。
(四)2012年11月10日—11月16日:根据考核分数的高低分别对各等级教师依次排列,根据各等级岗位空缺数确定教职工拟聘岗位等级,将各个等级拟聘任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和考评的各项分值,向学校全体教师张榜公示7天。
(五)2012年11月下旬:进行岗位竞聘。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时报1份给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签订聘用合同。
十、实施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各项的加分依据为原始凭证,指取得的证书或原稿。本次竞聘所有获奖证书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2012年10月31日。
(二)个人加分项目的原始凭证必须在2012年11月7日前交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加分。未按时提交的,视作无效加分凭证;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本次竞聘上岗资格。
(三)在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的过程中,凡涉及到个人得分、加分的原始的数字材料或表格,都必须有相关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的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形成学校竞聘上岗档案材料,办理聘任时连同聘任报告统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备案。
镇中心校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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