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欣赏活动的教学模式 (一)整—分—整的模式 1. 程序和策略 (1)引出主题。教师用容易引起幼儿学习兴趣的方式引出主题。 (2)介绍作品的主要内容。此环节有两种做法。一是先将作品的名称、主要内容介绍给幼儿,方法有:A. 简单的故事介绍;B. 借助教具介绍;C. 通过引导性谈话介绍等。使幼儿心理上有所准备,欣赏音乐时能随音乐作品的内容产生一定的联想和想像。教师的介绍应做到简短、形象、切题,尽量避免与音乐作品内容无关的或者会引起幼儿对音乐作品内容误解的介绍。此做法比较适用于有标题或有一定情节的器乐曲。二是先不向幼儿介绍作品的名称、主要内容,而是向幼儿提出一些能引起幼儿注意、启发幼儿想像的问题。如欣赏的是歌曲,可根据幼儿的实际水平提问:这首歌曲讲了些什么事情?听起来声音像什么?是谁唱的?有伴奏吗?伴奏用的是什么乐器?是几拍子的?等等。若欣赏的是性质较鲜明的器乐曲,可以让幼儿边听边想:听了这首乐曲好像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自己又想做什么?是几拍子的?用了什么乐器演奏?等等。欣赏后让幼儿先表达,教师再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或指导。 (3)完整倾听音乐。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可以借助图片或活动的直观教具,或通过自己的表演伴随音乐的进行,以帮助幼儿感知和理解作品。 (4)分段倾听音乐。如果所欣赏的作品含有几个乐段,或歌曲含有几段歌词,教师可组织幼儿分段倾听。 (5)谈论倾听的感受。在此环节中,对作品的谈论就不能仅停留在主要内容及情绪性质上,教师应把重点放在引导幼儿感受和理解作品中各种表情手段的丰富表情作用,通过谈论,使幼儿较为完整、全面、深入、细致地感知音乐作品。如让幼儿感知音乐速度和力度的变化,感知乐曲结构上的重复与变化时,教师可以提问:“音乐从头到尾是否都一样?什么地方不一样?怎么不一样?”等。 (6)完整倾听音乐。 (7)随音乐做动作。在幼儿对所欣赏的音乐作品的情绪情感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之后,教师应引导幼儿用动作来表达对音乐的感受,因为身体动作是幼儿表达内心感受的一种方法。借助身体动作,有利于幼儿富有想像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帮助幼儿加深理解,是提高幼儿辨别音乐性质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可以不必告诉幼儿应该做什么动作,该如何做,也可以不必要求动作严格合拍,应让幼儿自主地、创造性地去表现音乐,只要求动作在情绪上与音乐保持一致,注意不要使幼儿的动作妨碍对音乐的欣赏。 (二)韵律活动型模式 1. 程序与策略 (1)引出主题。教师用容易引起幼儿学习兴趣的方式引出主题。 (2)依据情境,创编动作。即教师向幼儿提供与音乐的性质、某种要素或结构有关的情境,引导幼儿依据情境提供的线索创编动作。 (3)随音乐进行表演。教师采用幼儿创编的动作或动作组合,带领幼儿随音乐进行表演,并借助这种有组织的大肌肉动作帮助幼儿感知音乐。教师也可以组织幼儿一边倾听音乐,一边自己用各种在程序(2)中设计出的动作与音乐的相应部分相匹配。 (4)相互观摩、讨论。教师组织幼儿相互观摩,并讨论哪些反应方式与音乐匹配得更恰当。教师也可以组织幼儿提出新的动作反应方案,并请提出新方案的幼儿带领全体幼儿跟随音乐进行反应。 (5)如果需要让幼儿感知和反映音乐中更细微的特征,教师可在提出新的要求之后,再组织幼儿重复(2)、(3)、(4)的程序。 (6)随音乐完整地表演。 (三)美术活动型模式 1. 程序和策略 (1)引出主题。教师用容易引起幼儿学习兴趣的方式引出主题。 (2)倾听、理解音乐。教师采用图片、幻灯或者活动的直观教具,在组织幼儿倾听音乐时,帮助幼儿感知、理解音乐。 (3)借助动作进一步感知、理解、体验音乐。在此环节中教师可采用类似模式(二)的方式进行。 (4)创作视觉艺术作品。教师引导幼儿用自己创作的视觉艺术作品表现他们对音乐的感知、理解和体验。 (四)文学活动型模式 1. 程序和策略 (1)引出主题。教师用容易引起幼儿学习兴趣的方式引出主题。 (2)教师朗诵文学材料。教师随音乐朗诵文学材料,其内容可以是故事、散文、诗歌或歌词。这些内容可以是教师根据音乐选择的,也可以是创作的。教师在朗诵时可用视觉材料或动作表演帮助幼儿感知和理解音乐。或者教师先朗诵文学材料,再组织幼儿倾听音乐,最后请幼儿将文学材料与音乐材料相匹配。 (3)幼儿学习配乐朗诵。如果文学材料比较简单,适合幼儿学习,教师可教幼儿学习配乐朗诵;如果文学材料中某些部分适合幼儿学习,教师可教幼儿学习这些简单的部分;如果文学材料中某些部分是可以让幼儿创编的,教师可组织幼儿根据原作中文字与音乐的要求练习创编。 (4)教师完整地播放音乐,并带领幼儿朗诵在程序(3)中学会的文学材料;或者组织幼儿朗诵在程序(3)中创编的,甚至是即兴创编的文学材料。 四、乐器演奏活动的教学模式 (一)从总体布局入手的模式 1. 程序和策略 (1)引出主题。教师用容易引起幼儿学习兴趣的方式引出主题。 (2)感知、分析音乐。乐器演奏是根据音乐进行的,倾听音乐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在告诉幼儿乐曲(或歌曲)的名称、主要内容后,就要引导幼儿仔细倾听、感受音乐的性质、力度、速度、节奏及段落等。可让幼儿随音乐拍手以便逐渐熟悉音乐。 (3)掌握演奏方案。对有一定基础的班级,教师可引导幼儿集体为乐曲设计打击乐配器演奏方案,并组织幼儿进一步掌握设计出的演奏方案。编配演奏方案应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为小班幼儿编配的打击乐应简单,以齐奏为主,节奏型变化不大;为中、大班幼儿编配的打击乐则可稍复杂一些,可用不同乐器轮流演奏,不同乐器的节奏型也可不同。有时同一乐曲可编配出不同难易程度的打击乐给不同年龄班使用。如《儿童舞曲》,小班齐奏,中班则可在第二乐段时,用两种乐器轮流演奏。为了便于幼儿掌握演奏方案,目前幼儿园普遍使用的是“变通总谱”,主要有“动作总谱”、“图形总谱”、“语音总谱”三类。因为“通用总谱”(简谱和五线谱)的认知方式和过程都比较复杂:使用通用总谱,不但不能对幼儿整体感知配器方案的过程有所帮助,反而会人为地增加幼儿的认知负担,减少幼儿感知音乐的乐趣;若不用总谱,幼儿在掌握演奏方案中记忆的负担又会太重。“变通总谱”正是为了解决上述矛盾而被创造出来的。 (4)分组徒手练习合奏。中、大班乐器演奏的要求逐步提高,有时不同的乐器要轮流打,有时虽然同时打,但是各打各的节奏。因此,在未拿乐器前应先进行分声部的徒手练习。教师可根据打击乐中配器的情况将幼儿分成若干组,各组先分别练习各自承担部分的打法,然后合起来一道打。也可以全体幼儿一起依次学习各种不同乐器的打法,然后分组,分别打自己这种乐器的节奏型。在这一步骤中,教师应让幼儿开始学习时看教师如何指挥。教师指挥时所做的动作最初应该与幼儿所做的动作完全相同,待幼儿熟练后,教师可改用击拍法,但仍然要把要求幼儿演奏的节奏型表现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分组徒手练习的时间不能太长,不能等到幼儿完全会打了再分发乐器,因为在使用乐器的过程中还可以继续学习。长时间徒手会降低幼儿学习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幼儿有更多的机会在全体幼儿亲手打击乐器的过程中感受各种乐器的不同音色、音响特点及其在合奏中所产生的效果,这样反而会影响音乐能力的发展。 (5)用乐器随音乐合奏。在徒手练习的基础上,可让幼儿随音乐打击乐器,拿相同乐器的幼儿应坐在一起,若坐成横排,持演奏音量小的乐器的幼儿应排在前面。分发乐器时,教师可将乐器事先放在小椅子下面,以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及混乱。乐器拿出后,凡不演奏时,幼儿须将乐器放在大腿上,不发出声音,眼睛也不看乐器。教师的指挥除应符合一般指挥的要求外,还可根据打击乐中节奏的需要增加某些能帮助幼儿领会、激发幼儿情绪的适当的姿态或动作。要求幼儿演奏时眼睛注视指挥者,积极地与指挥者进行交流,注意倾听音乐与他人的演奏,不做与演奏无关的事情。幼儿熟练后可由幼儿担任指挥。在指导幼儿演奏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培养幼儿内在的节奏感,那种以“打空拍”作为“拐棍”训练幼儿感受强弱的做法,反而会成为妨碍幼儿节奏感发展的障碍,因为这样做,会使他们习惯于以双手摊开“打空拍”来代替对强弱拍的内在感受,离开了这一动作,弱拍也就打不出来了。 (6)幼儿自由交换乐器并演奏。不要让幼儿固定只练一种乐器,在幼儿熟悉了打击乐的演奏方法后,应让幼儿轮换着练习不同的乐器,使幼儿能更好地认识各种乐器的性质、使用方法,还能学会各种不同的节奏型及发展相互协调的能力。幼儿交换乐器时,应将原来使用的乐器放在座椅上,再迅速无声地找到新的座位坐下。教师要求幼儿在交换过程中不与他人或场内的座椅相撞,坐下时不使座椅发出声音或发生移动。 (7)创造性地改变原配器方案。在幼儿具有一定演奏经验的基础上,教师可引导幼儿创造性地改变原配器方案,如部分地改变音色或节奏型,增加大鼓、大钹或其他特色乐器等,同时组织幼儿演奏。 (二)从主要声部入手的模式 1. 程序和策略 (1)引出主题。 (2)感知、分析音乐。 (3)设计、掌握某一特定声部的节奏及演奏方法。在这一环节中,教师采用示范—模仿的方式,教幼儿学习并帮助幼儿掌握打击乐曲中某一特定声部的节奏和乐器演奏方法。或者教师引导幼儿集体为音乐设计一个打击乐配器的主要声部的演奏方案。 (4)幼儿随音乐演奏这一特定声部的方案。 (5)学习、掌握其他辅助性声部的演奏方案。教师可采用类似模式(一)的方法帮助幼儿掌握。 (6)随音乐合奏辅助声部。 (7)合奏并倾听主要声部及辅助声部之间的配合效果。 (8)教师请幼儿担任指挥,并指导其指挥演奏。 (9)参考采用模式(一)中的程序(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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