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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6-9 21: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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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民,好品行
初一(20)班 吴诗华
每一个公民都是社会的元素,好品行是每个公民都必须具备的,是社会良知的象征。
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在看电视,一则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则新闻讲述了社会上有一个公民,有人叫他“郭好人”,有人叫他“郭傻子”。这是关于他的很多“第一”都和“献”字有关——2002年,鞍山市第一批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2006年,第一批遗体和眼角膜自愿捐献者。他也是献血“第一”,从1990年开始,他共献血近6万毫升,手里有52本献血证,他还资助了100多名孩子8万多元钱……这个人就是郭明义,一个退伍兵,鞍钢矿业公司一名51岁的普通工人,一个有点儿“傻”的好人。
郭明义是鞍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生产技术室采场的公路管理员,今年51岁,皮肤黝黑,不善言谈,被夸奖时,喜欢边挠头边憨憨地笑。52本献血证、140张汇款单、200封孩子们的感谢信是他最大的财产。
从1990年第一次献血时紧张得血抽不出来,到现在每月捐献两个单位共1600毫升血小板,19年来,他已经献出近6万毫升血,一个体重75公斤的成年人,全身大约有6200毫升血,他献的血相当于全部血液的10多倍。难得的是,为了保证自己血液的健康纯净,郭明义从来不吸烟喝酒,他还笑着说:“这下省钱了。”2007年2月,鞍山市中心血站的血液储量不足,郭明义在献血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主动组织大规模无偿献血。为此,他自己动手写了一封无偿献血倡议书,向工友们宣读“无偿献血、救助生命”的意义,他的倡议得到了热烈响应。献血那天,单位共有100多名同事参加了活动。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回忆,那天,原计划为50人的无偿献血竟然来了100多人,让工作人员应接不暇,而且很多职工是一下夜班,干了一宿的活赶来的。仅那一次,他们就无偿献血2万多毫升。2008年6月,血站为北京奥运会备血,郭明义又组织了30多名职工到市中心血站献血,他们因此获得了鞍山市首批“奥运生命”奖章。除了血液,老郭还打算死后捐献自己的遗体和眼角膜,还加入了造血干细胞的配型库。在他的带动下,连鞍钢厂里的外国专家也直奔献血车,高喊着:“他去做的我也要做。”郭明义先后7次组织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样本采集活动,共有1300多名矿业职工和社区居民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目前,鞍山市共有5000多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由郭明义动员组织的占到三分之一。有两个工友的孩子得了白血病,老郭为了找配型,走进全矿70多个班组,硬是发动了400多人为两个孩子捐献配型血液。
虽然我们不能像郭明义一样献血,但我们能做一个好公民,尽我们所能帮助一些人,或许你的品行能发动你身边的人一起做好事,社会需要这些人。
诗华同学:
好!
来稿已阅。贵文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有概述也有细节,把一个“郭大好人”的感人事迹介绍得清清楚楚,形象生动。须知文字写得清楚也是一种美,写得朴素也是一种力量!而且我在阅读的时候,只是给“他也是献血‘第一’”这句话上加了俩引号,并没有发现有别的错别字或语法方面的任何问题。可见你的认真。
不过,本次的征文主题为“小公民,好品行”,51岁的郭明义具有“好品行”此点无疑,然而不符合征文“小公民”的要求。尽管如此,还是挺欣赏你的观点:“或许你的品行能发动你身边的人一起做好事”。我觉得这个看法既很尊重郭明义的很多做法,也揭示了郭明义这个人物的“榜样意义”,这对“大公民”和“小公民”都一样有启发。
另外,征文并不是“征人”。贵文所写人物过于出名,所引用的材料(甚至文字)都过多地沿袭他人的成品,所以自己原创的东西太少了些。这是要纠正的地方。
无论怎么说,我觉得你积极参加征文,认真搜集了社会上的好人好事,自己的文字得到训练,自己的情操得到熏陶,是一件大大的好事!继续努力哦!
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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