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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俞路石)记者日前获悉,从2012年起,安徽省将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如果管辖的学校出现乱收费现象,除学校负直接责任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承担相关责任。
明年初,安徽省将与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直属中专学校分别签署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各市教育局与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含直属幼儿园)分别签署责任书;各县(市、区)教育局与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分别签署责任书;部门、行业和民办的各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分别签署责任书;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与其举办高校分别签署责任书。
安徽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签署责任书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水平,对治理工作不到位、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国教育报》2011年12月1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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