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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网站工作室 于 2011-12-13 10:17 编辑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防止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社会稳定,使我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订六十铺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 学校交通安全目标责任
1、 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交通安全的副校长、副园长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2、 中心学校校长与各中小学校长、园长,各中小学校长、园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分别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
3、 学校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杜绝重、特大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发放安全教育传单,特别是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的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符合规定的安全校车,不要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超速车等,不准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
5、 学校负责校车的排查登记上报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上报。确保校车不漏登漏报,确保学生部乘坐有安全隐患的校车。
6、 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校外车进入校园;与家长配合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7、 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确保标志、标线齐全、醒目;协调对车流量大的学校门口设置交警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及学校重大活动时段维护交通秩序。
8、 学校要负责门前的交通路口的值班工作,组织学生结队通过马路。学校放学要实行路队制。
9、 制订交通安全预案,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时要有交通安全措施,确保全年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评及奖惩 对本责任书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镇中心学校将于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依法给予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凡由学校原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心学校 校长签字:
学校 校长签字: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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