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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1、在教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并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管理好教师、学生所用图书及教育、教学参考资料,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应有的作用。
2、及时做好图书、报纸、杂志的订阅、收发工作,做图书等资料的登记分类、编目、上架等项工作,建立和健全阅览、借阅、使用的制度。
3、做好图书、资料等的宣传推介工作,配合学校及教师得用图书或阅览室进行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
4、负责图书馆、阅览室的环境布置及清洁工作。
5、对违反纪律,损坏图书资料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罚的意见。
6、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图书管理和使用的业务水平,定期向教务处汇报图书馆的有关情况,并积极的提出有关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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