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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树立法治观念。12月3日,郑州49中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郑州49中晨读宪法活动由政教主任徐光辉主持。八年级学生代表向师生进行《弘扬宪法精神 做守法公民》主题演讲。校学生会成员代表,带领全体同学晨读宪法,学校为每个班级发放了《宪法》读本,同时,制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展板,营造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郑州49中将以此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手抄报、班会、讲述我与宪法的故事等形式,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培养学生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做到法在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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