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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教育厅、武汉市教育局及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和《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整治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497号)、《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师函【2021】29号)、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东教文体【2021】202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业行为,促进我校学生健康全面发展,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决定自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面向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近段时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 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通过九个月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国增 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校长
常务副组长:姚增戗 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支部书记
副 组 长: 杨金如 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副校长
阴芳丽 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副校长
组 员: 班子成员
三、主要整治工作
(一)开展对照自查。完成了管理机制自查,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和《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497号),组织开展了对照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
(二)问题自查自改。制定了实施方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对社会公布;开展问题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了以下工作。
1、开展了一次家访活动。对学校老师是否有有偿补课进行家访,通过电话家访对教师是否有和家长进行有偿补课,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下讲,有没有收受礼品礼金,或者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刘国增校长每年级电话家访3人次,主抓师德师风书记姚增戗电话家访每年级5人次,有电话记录。
2、组织一次“十不准学习”。2021年11月1日下午,召开了一次全体教师专项学习会,学习“十不准”,每位老师都知准则,守底线。以办公室为单位,办公室长主持教师对自己的风险点进行讨论,做到自我警醒。
3、签订一份承诺书。学校和每位教师签订了一份师德师风承诺书,教师承诺不违反师德师风规定,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动员、组织、诱导、暗示、强制学生接受、参与有偿补习;严禁在职教师为任何有偿家教活动提供和组织生源,或向学生宣传、推介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种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或为其提供任何便利;严禁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受聘于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或学生索要财物,谋取私利,不搞“教、钱交易”。不得向学生乱收费,不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
(三)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456 号)要求,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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