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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鸿字孝公,颍川定陵 文言文阅读题答案及原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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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18 20:1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丁鸿字孝公,颍川定陵人也。父公林,字幼春,封定陵新安乡侯,食邑五千户,后徙封陵阳侯。鸿年十三,从桓荣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遂笃志精锐,布衣荷担,不远千里。初,林从世祖征伐,鸿独与弟盛居,怜盛幼小而共寒苦。及林卒,鸿当袭封注,上书让国于盛,不报。既葬,乃挂縗绖于冢庐而逃去,留书与盛曰:“鸿贪经书,不顾恩义,弱而随师,生不供养,死不饭唅,皇天先祖,并不祐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前上疾状,愿辞爵仲公,章寝不报,迫且当袭封。谨自放弃,逐求良医。如遂不瘳,永归沟壑。”鸿初与九江人鲍骏同事桓荣,甚相友善,及鸿亡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骏乃止而让之曰:“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予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鸿感悟,垂涕叹息,乃还就国,开门教授。鲍骏亦上书言鸿经学至行,显宗甚贤之。永平十年诏征,鸿至即召见,赐御衣及绶,禀食公车,与博士同礼。顷之,拜侍中。

十三年,兼射声校尉,建初四年,徙封鲁阳乡侯。肃宗诏鸿与广平王羡及诸儒,论定《五经》同异于北宫白虎观。鸿以才高,论难最明,诸儒称之,帝数嗟美焉。时人叹曰:“殿中无双丁孝公。”数受赏赐,擢徙校书,遂代成封为少府。门下由是益盛,远方至者数千人。和帝即位,迁太常。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 于是收窦宪大将军印绶,宪及诸弟皆自杀,六年,鸿薨,赐赠有加常礼。

(节选自《后汉书》,有删改)

【注】袭封,子孙承继前辈受封的爵位。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

B.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

C.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

D.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縗绖”,在古代縗和绖就是丧带和丧服,“縗”“绖”合在一起说就指整套丧服,后也渐渐引申为服丧。

B.“茅土”,古分封王侯时,用五色土筑坛,按封地所在方向取一土,包以白茅而授之,后以此指王侯的封爵。

C.“就国”,在古代当一个人受到君主的分封册封而获得领土领地后,这个人前往该地进行管理统治。

D.“薨”,诸侯或后妃死曰“薨”,天子死曰“崩”,大夫死曰“不禄”,士死曰“卒”,庶人死曰“死”。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丁鸿聪慧刻苦,求学精益求精。丁鸿从师学习,三年便明白了章句,善于辩论诘难;担任都讲以后,还继续深造,不远千里求学,精神可贵。

B.丁鸿对弟善慈,托病辞爵让国。在父亲死后,丁鸿假托求医,放弃世袭封爵,辞让爵国给丁盛,友人鲍骏盛赞其有伯夷、吴札的让国之风。


C.丁鸿才学过人,广受赞誉推崇。在研究经学方面,与之论难的诸儒叹服他,丁鸿深得鲍骏、显宗、肃宗等人赞赏;教授学徒,影响较深远。

D.丁鸿渐居要职,深得皇帝信任。显宗召见丁鸿,礼遇拜官;肃宗赏赐丁鸿并提拔他为少府;和帝更是任用丁鸿为太常、司徒、太尉等要职。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鸿初与九江人鲍骏同事桓荣,甚相友善,及鸿亡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

(2)鸿以才高,论难最明,诸儒称之,帝数嗟美焉。

【参考答案】

10. B(这时窦太后临朝执政,兄弟窦宪各擅威权。丁鸿借日食,上封事。书奏上十多天,皇帝派丁鸿行太尉兼卫尉,屯于南、北宫。提示:“上封事”,古代臣下上书言事时,将奏章用皂囊缄封呈进,以防泄漏,谓之上封事。)

11.D(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

12.B“友人鲍骏盛赞其有伯夷、吴札的让国之风”错,原文说到“骏乃止而让之”,“让”意为责备,原文还说到鲍骏劝诫丁鸿不应有乱世中伯夷、吴札的让国之举,不应断绝父亲“不灭之基”。

13.(1)丁鸿起初与九江人鲍骏一同侍奉桓荣,两人非常友善相待,等到丁鸿逃离封爵,和鲍骏在东海相遇,丁鸿假做癫狂不认识鲍骏。(“同事”古今异义,1分;“亡”,“逃离”,1分;“阳”通“佯”,假装,1分;大意2分)




(2)丁鸿因为才学极高,辩论诘难最是明了,诸儒称赞丁鸿,皇上也多次嗟叹赞美丁鸿。(“论难”,“辩论诘难”或“争论焦点问题”之类的语意,1分;“嗟”,嗟叹,1分;“焉”,指代丁鸿,1分;大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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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8 20:13:22 | 只看该作者
【参考译文】

丁鸿字孝公,颍川定陵人。父亲丁林,字幼春,被封为定陵新安乡侯,食邑五千户,后来改封为陵阳侯。丁鸿十三岁时,跟从桓荣学习《欧阳尚书》,三年明白了章句,善于辩论诘难(争论焦点问题),担任都讲,于是立志深造,穿上布衣,挑着行李,不远千里求学。起初,丁林跟随世祖征伐,丁鸿与弟弟丁盛居住在一起,丁鸿怜爱丁盛幼小而和弟弟一起过着贫寒清苦的生活。等到丁林死后,丁鸿应世袭受封,上书欲让国给丁盛,没有得到回批。已葬父亲,丁鸿于是挂孝服于庐墓而溜走了,留信给丁盛道:“我贪读经书,不顾恩义,年少就随师学习,生不供养父母,死不能尽孝道,皇天先祖,并不保佑帮助,我身受大病,不堪封爵。前次上书言明病情,愿辞爵给弟弟,奏章搁置没有回批,时间迫近当袭封爵土。谨自放弃袭爵,到外寻求良医。如果病治不好,死在沟壑算了。”丁鸿起初与九江人鲍骏一同侍奉桓荣,两人非常友善相待,等到丁鸿逃离封爵,和鲍骏在东海相遇,丁鸿假做癫狂不认识鲍骏。鲍骏就挽住丁鸿并且责备道:“从前伯夷、吴季札处在乱世,所以得申其让国之志。《春秋》之大义,不因家事废王事,现在你以兄弟的私情而断绝父亲不灭的基业,可以说是聪明吗?”丁鸿很受感动,流泪叹息,于是回去就国,开门教授学徒。鲍骏也上书称丁鸿经学至行,显宗认为丁鸿非常贤能。永平十年(68)皇帝下诏征贤,丁鸿到了即被召见,皇上赐御衣及绶带,禀食公车,与博士同等礼遇。不久,拜为侍中。永平十三年(71),兼射声校尉。建初四年(80)徙封为鲁阳乡侯。肃宗诏丁鸿与广平王羡和诸儒,在北宫白虎观讨论《五经》的异同。丁鸿因为才学极高,辩论诘难最是明了,诸儒们称赞丁鸿,皇上也多次嗟叹赞美丁鸿。当时人们赞叹道:“殿中没有第二个丁孝公。”丁鸿多次受赏赐,被提拔为校书,于是代替成封为少府。门下从此更盛,远方来门生达数千人。和帝即位,丁鸿升迁为太常,永元四年(92)代替袁安担任司徒。这时窦太后临朝执政,窦宪兄弟各擅威权。丁鸿借日食,上书陈事。书奏呈上十多天,皇帝派丁鸿行太尉兼卫尉之职,屯于南、北宫。于是(皇帝)收缴窦宪大将军的印绶,窦宪和诸弟们都自杀。永元六年(94)丁鸿死了,赐赠比常礼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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