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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可不行。所有打了饭菜的人。都用草帽或胳膊肘护着碗,趔趔趄趄穿过烂泥塘般的
院坝,跑回自己的宿舍去了。不大一会功夫,饭场上就稀稀落落的没有几个人了。大部分班
级的值日生也都先后走了。
现在,只有高一〈1〉班的值日生一个人留在空无人迹的饭场上。这是一位矮矮胖胖的
女生,大概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一类的病,留下了痼疾,因此行走有点瘸跛。她面前的三
个菜盆里已经没有了菜,馍筐里也只剩了四个焦黑的高粱面馍。看来这几个黑家伙不是值日
生本人的,因为她自己手里拿着一个白面馍和一个玉米面馍,碗里也象是乙菜。这说明跛女
子算得上中等人家。她端着自己的饭菜,满脸不高兴地立在房檐下,显然是等待最后一个跚
跚来迟者——我们可以想来这必定是一个穷小子,他不仅吃这最差的主食,而且连五分钱的
丙菜也买不起一份啊!
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城市寂静无声。隐约地听见很
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就在这时候,在空旷的院坝的北头,走过来一个瘦高个的青年人。他胳膊窝里夹着一只
碗,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小伙子脸色黄瘦,而且两颊有点塌陷,显得鼻子象希腊人
一样又高又直。脸上看来才刚刚褪掉少年的稚气——显然由于营养不良,还没有焕发出他这
种年龄所特有的那种青春光彩。
他撩开两条瘦长的腿,扑踏扑踏地踩着泥水走着。这也许就是那几个黑面馍的主人?看
他那一身可怜的穿戴想必也只能吃这种伙食。瞧吧,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
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
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
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
幸亏袜腰高,否则就要露肉了。(可是除过他自己,谁又能知道,他那两只线袜子早已经没
有了后跟,只是由于鞋的遮掩,才使人觉得那袜子是完好无缺的)。
他径直向饭场走过来了。现在可以断定,他就是来拿这几个黑面馍的。跛女子在他未到
馍筐之前,就早已经迫不及待地端着自己的饭碗一瘸一跛地离开了。
他独个儿来到馍筐前,先怔了一下,然后便弯腰拾了两个高粱面馍。筐里还剩两个,不
知他为什么没有拿。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
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
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
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血涌上了他黄瘦
的脸。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
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
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
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突然停止了咀嚼,然后看着一位女生来到馍筐前,把剩下的那两个黑面馍拿走了。是
的,她也来了。他望着她离去的、穿破衣裳的背影,怔了好一会。
这几乎成了一个惯例:自从开学以来,每次吃饭的时候,班上总是他两个最后来,默默
地各自拿走自己的两个黑高粱面馍。这并不是约定的,他们实际上还并不熟悉,甚至连一句
话也没说过。他们都是刚刚从各公社中学毕业后,被推荐来县城上高中的。开学没有多少
天,班上大部分同学相互之间除过和同村同校来的同学熟悉外,生人之间还没有什么交往。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
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
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但他对她的一切毫无所知。因为班上一天点一次名,他现在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郝红梅。
她大概也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孙少平吧?
(这是路遥先生让男主人公孙少平的出场,一位生活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上家庭贫困的优等生的出场。孙少平是广阔农村大地上能走进县高中的佼佼者,而就在骄傲与卑微之间,因一餐只能吃二个高粱黑馍馍的孙少平在全校的孩子们就餐完毕的时候,连值日的跛脚的女生也端着自己的饭菜离开的时候,他才去打饭,拿他的两个黑馍馍。特别是路遥先生对孙少平看到菜盆里上剩下的半碗和着雨水的剩菜汁时,一个十七岁的正处于敏感期的有着很强自尊心的少平在生活面前的像小偷似的舀出半碗剩菜汁的情境让我惊叹。而最后一个拿高粱黑馍馍的女生郝红梅的出场,更使得敏感和自尊使得青年人在贫困面前的不安与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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