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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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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0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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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健康成长。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并且法律意识的淡薄,容易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衣服等等。甚至还有的同学爱打架,于是使得他们在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大家知道吗?有的青少年同学打架斗殴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不仅会罚款数万元,还会被公安局判刑拘役。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每一个人。
在这里,我们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一、不带任何刀具、铁管、利器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危害学校秩序。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纪律。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的起码要求,也是我们应该严格执行的。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不小偷小摸、不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很多,比如有的学校就有为了帮助朋友恶性打架斗殴的案件,造成对方同学轻伤,构成了刑事犯罪。最后用去家里上万元不说,还被公安机关拘役。
同学们,这一周,我们全校将进行“不带危险利器进校园”活动,我们会对同学们的宿舍进行搜查,一经查出有违规物品,将全部收缴,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小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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