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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7-7-15 01: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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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关于产生机制问题。总的来说,目前政协委员遴选的机制框架是完善的,就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内由同级组织部门提名,党外由同级统战部门提名,建议名单由党委统战部门汇总,征求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协党组意见后报省委审定,然后按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但在实践中也有一些问题,主要是存在“管荐分离”的问题,管理和推荐相脱节。要研究怎么把“管”和“荐”统一起来,最大限度的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把最优秀的委员选出来。中央特别强调,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能不能建议在各个党派、团体、界别内部对政协委员遴选有个民主的程序。
四是关于界别结构问题。界别结构问题和政协委员产生是相关联的。一个是界别设置问题;一个是界别分配问题。省一级政协现在有30个界别,在设置上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界别的设置落后于社会发展的现状。有人说,原来政协开会是“明星露脸”,现在叫“富人俱乐部”,这反映出了一定的问题。目前的形势下,这部分人还有没有必要占这么高比例呢?有没有比这部分群体更有影响力,分量更重的界别代表人士呢?把这件事研究好,有利于增强人民政协的包容性和代表性。
五是关于退出办法问题。关于政协委员退出,政协章程规定,一是委员有声明退出的自由;二是对严重违法政协章程和全体会议决议的委员,要提出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而对不履职,没有作为的委员怎么把握,没有进一步细化。关于退出要两方面看,一方面,要比较谨慎。人民政协是一个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这是政协重要的,本质的特征,要注重代表性和包容性。另一方面,要重点在委员自由退出上进行探讨。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工作或职务变化了,就可以自由退出。对于明显不履职不作为的委员要让其自由退出。委员退出后怎么补呢?我觉得建立政协委员候补人才库非常重要。要适当加大委员进出的力度,建立人才库很有必要,退出委员可以及时进行递补。
此外,还有委员规模问题。目前我省政协委员人数比人大代表多出百余人,中央明确要求人大、政协要有统一的规模,明年总体调整后,政协常委、界别、党派的分配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还有的同志提出的界别委员向界别同仁述职的建议,也很好。委员代表界别,就有义务向界别同仁说明履职情况。还有政协委员退出的责任追究机制,借鉴党内监督的一些好的做法,可以探索把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起来。对委员的考核也要有所区别,比如港澳委员与内地委员要有所区别,中共和非中共委员、常委的考核要有所区别,中共委员和常委的考核要更严格。
要很好地综合、梳理今天的研讨成果,以期能形成一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方面密切配合,形成标准具体、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委员产生和退出机制,以确保委员质量,提高政协组织的整体素质。
最后,我对下一阶段研究会的工作提几点希望:
第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在政协工作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在深入研究掌握中央精神上下功夫,在夯实理论基础上用实劲,在理论创新发展上求突破。
第二,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服务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大局。利用我们积累的经验,在选题上,在贴近实践上下功夫。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已经明确,要结合深入学习、宣传、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好各级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践,面向实践,服务实践,推动产生具有较强实践指导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第三,要统筹协调研究工作,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人民政协理论涉及的面很广,需要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也很多,因此要加强同统战部门、各级党校、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联系和协作,整合研究力量,努力形成研究特色。省政协机关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研究会开展工作,积极为研究活动提供支持,做好服务。要开阔研究视野,加强省内外研究成果的交流,营造学术研究的浓厚氛围。
第四,要推进研究会自身建设,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要夯实研究会基础建设,完善研究机制,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要发挥研究会对人才的集聚效应,培养和建立一批懂得政协理论,善于推动实践创新的人才队伍。有效利用人民政协理论宣传阵地,扩大政协及其理论的社会认知度,为政协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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