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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政策解读:大学生见习可作基层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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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22: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越来越多岗位提出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亦在今年扩大。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发布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公告,对基层工作经历界定较往年有所扩大。

三种情形可视作基层经历

根据公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此外有三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的情形,分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

不同于往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是新增的基层经历。

硕士博士年龄限制放宽

去年,人社部、教育部、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共同启动实施了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从去年到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此外,此次公务员招考还放宽了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限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记者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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