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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报道之四
浙江实施农村教师“领雁工程”
省财政每年投资金5000万 每位学员配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朱永寿是浙江省遂昌县湖山中心学校的数学教师,上个学期,他在杭州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省级“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回忆这段脱产培训经历,朱永寿动情地说,这是他从教18年来第一次聆听这么多特级教师的教诲,收获很大,回校后要尽快将培训、学习资料整理出来,与其他教师一起分享。
据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介绍,“十一五”以来,浙江把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2005年至2007年,组织实施了“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省21万名农村教师获得了免费的全员培训;从2008年开始,又组织实施了旨在培养农村教育教学领头人的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培训全省3.5万名农村骨干教师。截至目前,该省已培训农村骨干教师31642人,基本实现了每所农村中小学校至少有一名教师参加省级骨干培训,每所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的每个学科至少有一位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骨干培训的目标,“领雁工程”学员对培训的满意率达97%以上。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教师培训工作。2008年,将农村教师“领雁工程”写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中,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2000万元专项资助市、县级骨干培训;省、市、县三级财政用于“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领雁工程”专项培训经费达6亿多元;同时,要求各地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单列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校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用于教师培训。
与以往教师培训不同,浙江省在实施“领雁工程”过程中,着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农村教师培训制度建设:一是改革培训选拔制度,首先由教师提出申请,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调动了培训学员的积极性,培训学科及人数确定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原则;二是改革培训机构选择方式,变“相马”为“赛马”,经过申报、答辩、专家评审,比较培训方案,择优确定省级骨干培训任务的分配,调动了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三是改革培训形式,注重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培训时间要求集中脱产不少于两个月,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一半,并实行双导师制,培训学校为每位学员指派一名理论导师和一名实践导师。
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产生工学矛盾不可避免。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浙江省教育厅精心谋划,从2008年起将全省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活动与农村教师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对实习支教学校及师范生实习支教期间的课时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切实保障实习师范生的安全和实习支教质量。目前,浙江13所高校已选派3759名高年级师范生参加了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在此基础上,浙江多个市县进一步采取“二级支教”的办法解决农村学校的工学矛盾,要求农村中心学校的中层干部或骨干教师带头去农村非中心学校支教,支持中心校以下的教师参加培训。此外,浙江还统筹规划“领雁工程”省市县3年骨干培训计划,每年均衡安排4期省级培训,原则上每个中小学校每期参加省级骨干培训的人数不超过1名,最大限度地缓解了工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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