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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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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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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公益性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属性,只有坚持公益性原则,才能保证各级各类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并予以长期坚持,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一)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教育公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性,二是公平性。我国教育法律法规通过明确办学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加大优惠力度等方式,确保教育公益性真正落到实处。《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等,从法律上确认了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责任。
(二)强化政府责任,坚持政府在教育服务中的主体作用
作为公益性的教育事业需要政府来主办、来保障。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不断强化对教育的投入,切实承担起维护教育公益性的主要责任。我国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政府承担着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和主体作用。
(三)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扩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大举措,努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在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进程中,着力加强农村教育,加大对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大力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间教育差距,促进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近年来,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教育质量上,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教育资源的水平。
(四)加强教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平等享有良好教育的权益
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增加投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费,逐步推行中职教育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着力解决农村和贫困家庭学生学习生活问题。重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女童和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的政策,健全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管理,建立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平等受教育的权益。
(五)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建立维护教育公益性的保障机制
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因此,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多种途径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中国政府在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扶持和兴办教育事业,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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