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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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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09: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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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药械监管队伍的工作能力和监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召开了全州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培训会及GSP骨干检查员培训x余人。为xx州食药监系统扎实推进全州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2017年工作要点
今年,全州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省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核心,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防范药化械质量风险,保障公众使用药化械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
1.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以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x药监药化监〔2016〕x号)为依据,从购销渠道及票据管理检查入手,重点运用自使用单位检查为起点溯源至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方法对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实施整治。各县(市)局在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处理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批发企业要锁定证据,并及时上报,撤销GSP认证证书;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州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其他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积极配合医改,推进“两票制”改革事项。
按照省、州政府综合医改的统一部署,待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下发后,充分运用监管手段,有效落实全州“两票制”改革工作。在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中把药品流通的货、账、票、款、证的一致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州局及当地卫生计生部门通报情况,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进一步宣传、引导、推进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发展,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
3、狠抓药品、化妆品、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全州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网格化”监管基础上,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各县(市)局和各基层监管所要制定日常监督计划,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检查重点,避免出现查而不改、改之反复的问题,做到检查指导一次,整改一次、管理提高一次。
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流通环节、企业风险状况、产品固有风险等因素开展差别化检查,重点强化对高风险企业和高风险产品的检查。二要:突出检查重点,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作为重点检查区域,将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疫苗、冷链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将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相符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流通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无死角。三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边远山区无证经营药品、借行医、义诊或宣传保健之名现场或流动兜售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以个人名义擅自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四要:依据《xx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州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凉食药监〔2013〕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县以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药品购进、索证索票、储存、养护、“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手续和记录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以建立建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和责任落实入手,规范退回药品和不合格药品的管理,严罚重处未建立质管制度、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五要: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化妆品流通监管。要制定化妆品流通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把握监管重点;要探索化妆品流通监管的规律及特点,梳理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及重点产品;要重点落实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管理要求,完善监管档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六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痕迹化”监管措施。对辖区内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日常监督检查全年至少2次;对基本药物配送、生物制品、冷藏冷冻药品的批发企业和上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至少3次;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年不至少2次;对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全年至少3次;对乡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监督检查全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检查覆盖率要求达到100%。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各县市局要做好计划,做到监督检查痕迹化、行政执法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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