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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中级法院党组决定召开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高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会议。2017年1月,中纪委召开了十八届七次全体会议,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重要讲话,王岐山书记作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刻的分析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讲话和报告体现了党中央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勇气,同时也为我们法院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大家能认真学习领会。下面我对去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今年的工作安排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中院党组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会议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积极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让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增强主责主业意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经常向党组报告工作,提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特别是纪律、作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党组分析研究形势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督促基层法院建立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实实在在的制度支撑;综合运用审务督察、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等。两级法院党组和领导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效果更加明显。
(二)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转变机关作风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以高压的态势“打虎”、“拍蝇”,形成了反腐风暴。目前已取得了很大成效,这期间我们中院严格按着中央、省、市委和高院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转变机关作风的措施和活动,严防“四风”反弹,整治司法顽疾。
1.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不正风气、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现象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加强以纪律为尺子的观念,挺纪在前,防止“今天是好同志,明天是阶下囚”。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查少数违法”转变为盯所有违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早处理。
2.密切联系群众,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院长预约接访、法官随案接访、信访专职人员日常接访,直接接待来访当事人,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尽全力化解来访人员疑难症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地进行整改和解决,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
3.加大司法公开工作。扎实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年共有x份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布,比上年上升x%。认真部署旁听庭审活动,全年组织旁听庭审活动6次,座谈会6次,参加活动总人数达x余人次,受邀参加观摩及座谈的人员包括: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建立约谈机制。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行为,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结合阜新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确保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监督和规范。去年审判业务各项指标均大幅上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风气有了很大改善,作风建设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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