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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今天,我们组织召开这个会议,目的也是对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要求。
2017年是“十三五”的关键之年,同时,即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召开,是开发区各项工作任务提升年,做好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保障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筑牢安全防线。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虽然稳定好转,但这并不意味着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工作都十分到位,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虽然各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一些企业经过长期粗放式发展,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技术装备、生产条件简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风险隐患不断积累,给安全生产构成较大的压力。二是企业主体责任不清。从企业层面看,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靠侥幸过日子,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认识不到位,有些企业片面的认为隐患排查是监管部门的事,管委会出资请的专家是监管部门用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的,不代表企业就可以把隐患排查推给监管部门,企业隐患排查是企业要履行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只负责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因此,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最终还是要靠各位企业家们自己负起责任,做到自己对自己负责,对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做到风险防控到位,防止事故发生。三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监管压力增大。一些行业没有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没有在体制机制上真正落实到位。随着开发区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新建企业、新上项目和施工作业人员增多,安全风险增加,各类矛盾和隐患容易聚集,给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和要求,他讲到:“人命关天,安全至上。必须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落实好党委和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开发区安委会主任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开发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二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领导班子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级向一级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化,年末按照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三是把安全生产纳入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落实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制定开发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开发区安监局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同时,承担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的联系,做好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经济社会发展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局、市消防大队等)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开发区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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