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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校长审批。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事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课(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1)、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全勤奖; (2)、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病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学校鼓励在假期或周末办私事,确实有特殊事故不得不请假的,应以工作为重,不得随意延长假期。逾假不归者,作旷课(工)论处。原则上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15天。
3、婚假:学校鼓励教职工在假期举行婚礼,若需请假的,准许一周。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2天。
4、产假: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破腹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处婚的为晚婚,增加产假15天;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护理假七天。
流产(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第一次准假十五天,以后按病假处理。
5、丧假:直系(指父母、配偶、子女)准假一周。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兄弟姊妹等直缘亲属准假3天。路途时间按远近酌情减除。
6、特殊假:指在职培训、学历进修、继续教育、考试、工伤等(学校公派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记全勤。
7、旷课(工):无故不上班、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或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
(二)、教师因公出差,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玩游戏,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教研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五)、教师考勤教导处按学期汇总。
(六)、补助:父母丧事补150元(工会),教职工正常死亡补500元;工伤在医院治疗期间,根据伤情轻重由学校补100—1000元的营养补助费。
二、考勤细则
(一)、坐班短时请假由年级教研组长核准,工作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三)、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四)、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一)、缺勤考核:1、旷课(工)一节,扣100元(分早点一次以半节课计算,体育教师大课间体育活动一次以半节课计算);旷工一天,作出书面检查;旷工二天以上,责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县教育局处理。一学年累计旷课一周,原则上下学年不再聘用;2、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3天内每天扣20元,第4天起每天扣30元。特殊病按有关政策执行;3、法定内的婚假、产假、丧假和特殊假,不扣款但不记全勤;4、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尽量安排在空堂,不扣全勤奖)。
(二)、在岗考核: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课堂或提前下课,一次每分钟扣2元;2、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教研组长或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否则发现一次扣10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教研组长或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10元。
(三)、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并纳入各项考核进行权重。1、无故缺课1节扣100元;2、没有通过教导处私自调课、挪用课的扣课程教师50元;3、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不向组织者请假的迟到或早退1次扣10元,缺席1次扣50元;4、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5、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内改经费分配,并报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办公室或教导处按学期公布。
四、扣款方式
以上各项扣款,均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扣除款项进行再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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